天弘基金王登峰解讀:新規將提升貨幣基金安全性
- 發佈時間:2015-12-24 15:06:5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12月18日,證監會和人民銀行聯合發佈《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此次發佈的《管理辦法》使整個行業更加注重風控和流動性管理,回歸貨幣基金管理的本源,使貨幣基金的安全性增強。
《管理辦法》控制了以往一些冒著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博取短期高收益的行為;不得以收益率作為基金經理考核評價的唯一標準;流動性風險控制更嚴格,敦促基金經理高度進行流動性風險控制——這些都是餘額寶一貫堅持的。此文件體現了很多餘額寶長期以來的管理理念,天弘基金將風險控制放在首位,不追求短期業績排名,希望給用戶創造長期穩定可靠的收益。
總體來説,新辦法對流動性要求更高,對信用風險控制更嚴格,對估值管理更嚴格,對基金管理人救助基金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打開了口子。
具體來看,有以下七點重要變化:
一、對於組合流動性要求更高了,久期越短,抗利率風險能力越強。以前老貨幣基金平均剩餘期限不超過180天,以餘額寶為代表的新貨幣基金平均剩餘期限不超過120天,新規統一了標準,將貨幣市場基金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統一為不超過120天,並引入了平均剩餘存續期的概念。
二、貨幣基金的可投資範圍擴大了,但投資主體的信用評級要求更嚴格了。
三、增加了風險處置手段,明確通過關聯交易化解貨幣基金風險的路徑和資訊披露要求。允許貨幣市場基金管理人在極端風險情形下使用固有資金從貨幣市場基金購買金融工具。這是用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雖然貨幣基金安全性很高,但以前一旦出現極端風險卻沒有有效的辦法,新規實施後可以用公司固有資金購買金融工具,有利於保護産品的安全性。
四、為場外T+0確認的貨幣基金掃除了法規障礙。
五、新增對採用攤余成本法估值的貨幣市場基金組織出現正負偏離度時提出了明確的調整要求,限時限偏離度調整完畢,防止影子估值偏離過大對貨幣基金造成風險,強制基金管理人在風險出現苗頭時,及時防範風險。
六、新增加對貨幣市場持有流動性資産比例的要求,對流動性風險控制更嚴格。提升了貨幣基金抗流動性風險的能力。
七、還積極鼓勵貨幣基金份額交易,為貨幣基金的支付屬性和應用場景進一步發現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