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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會上漲嗎?産權還是70年嗎?

  • 發佈時間:2015-12-24 08:32:06  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石家莊市不動産統一登記正式實施後,房屋産權還是70年嗎?房價會上漲嗎?二手房交易會增加很多程式嗎?誰都可以查詢嗎?這些問題也成為公眾聚焦之所在。日前,本報記者獨家採訪了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和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不動産登記局相關負責人士,就不動産權證發放一週諮詢集中的問題進行了“十問”便民解答。

  問:為何要進行不動産登記?

  答:不動産統一登記解決了分散登記中存在的問題,有助於保障交易安全。

  長期以來,産權登記在我國常被看作行政機關所享有的行政管理職權,而忽視了其物權公示的屬性,這就造成了登記機構設置與行政機關職能合一。

  多個行政機關負責對不同的不動産加以管理,由此形成了分散登記的現象,如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門管理,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也在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房屋由城建部門管理,産權登記也在該部門進行。分散登記不僅影響資訊的全面公開,而且很容易誘發欺詐行為,影響交易安全。

  實施不動産登記後,可實現五證合一。

  問:什麼情況下需要進行不動産統一登記?

  答:根據《物權法》第9條的規定,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市民手上未登記過的不動産物權需辦理首次登記,如果不動産物權發生變更、交易、滅失等情況的,則需要辦理相應的變更、轉移、登出、更正、預告等登記。如果市民不辦理不動産登記,他的不動産物權不受法律保障。

  例如,張三將自己的一處房屋賣給李四,兩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成立併發生效力。但如果李四不到不動産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將不動産登記簿上張三的名字變更為李四的名字並完成登記程式,那麼該處房屋的所有權仍屬於張三,還不是李四的財産。

  問:不進行不動産登記有何後果?

  答:不動産統一登記非強制性,但不登記嚴重影響交易安全。

  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沒有要求對不動産權利進行強制登記。但如果權利人不登記,其不動産交易安全將受到嚴重影響,也容易發生權屬糾紛。作為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核心內容,簿證統一後,物權變動情況才能統一規範反映,物權才能得到統一的嚴格保護。簿證不統一,就可能出現一房、一地多賣,産生交易風險。因此,從保護權利人物權的角度,《物權法》規定了依申請登記。

  問:房産證與不動産證有何區別?

  答:資訊“升級”:新增唯一代碼“不動産單元號”等。

  不動産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産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産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産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於證書記錄的不動産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産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産資訊。

  與此相比,房産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問:現在的房産證等産權證必須要換嗎?

  答:石家莊正式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後,市民手中持有的各類不動産權證並不用必須更換,在12月3日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産權屬證書繼續有效。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産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説,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市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産所有權證等仍然有效,沒有變更和交易不用換發新證。

  問:個人名下多套房 是否要領多個證?

  答:《不動産權證書》包括單一版和整合版兩個版本,整合版用於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産單元上的不動産權利。

  比如某人有兩套房産在同一宗土地上,則兩套房産登記在同一個不動産登記簿證上,也就是整合版證書;如果兩套房産在不同的土地上,則仍登記在兩個不動産登記簿證上,也就是單一版證書。

  問:有房本沒土地證,是登記簿統一來解決嗎?

  答:憲法規定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因此房産所有人擁有的是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不少人擔心,國有土地使用權70年期限到期該怎麼辦?

  多本變一本:土地權利登記作為其他不動産登記基礎。

  雖然《物權法》規定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目前房産所有人只有房本沒有地證,很多人還是感覺不踏實。實行不動産統一登記,包括房産與地産的統一,變多個本為一個本。

  問:不動産登記=反腐措施?

  答:作為《物權法》重要配套法規的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並不等同於反腐措施。登記制度所規定的不動産資訊登記,屬於私法的範疇,不同於行政法意義的公示、公告,與公職人員財産公示或領導幹部財産申報等公法有著本質區別。

  當然,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客觀上也具有一定的反腐功能。例如,有關國家機關在查處案件時,相對容易了解到政府官員完整的房産資訊。

  問:不動産登記人人可查嗎?

  答:不動産登記屬於個人隱私,受到法律保護,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隨便查詢別人的不動産資訊。根據《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規定,只有權利人和利害相關人才能夠查詢不動産資訊,另外,相關部門,比如司法部門、司法機關需要查詢權利人的財産時,也必須提供查詢目的和查詢證件才可以查詢。此外,查詢獲得的資料也不得用於其他目的,且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洩露查詢資料。

  權利人指的是不動産權的所有人,如房子是自己的,就可以申請查詢自己名下的房産情況。若房子抵押給銀行,那麼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憑藉抵押登記也有權查詢登記資料。

  問:不動産隱私泄漏怎麼辦?

  答:房産資訊,既是個人的財産資訊,又是個人的重要隱私,特別是其涉及個人的家庭住址,是個人的核心隱私,不得洩露或者用於不正當的目的。

  如果違反國家規定,洩露不動産登記資料或者登記資訊,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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