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份份份明晰
- 發佈時間:2015-12-23 08:33:0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江娜李飛
數十層高的寫字樓,全球連鎖的快餐店,川流不息的車輛和行人……浙江省溫州市虹橋鎮東街村,一點也看不出農村的樣子。看起來,它就像一個城區。
但是,東街村這兩年面臨的問題,和溫州市乃至全國許許多多其他村莊一樣,是個典型的“農村問題”:村集體經濟發展了,村民要求産權改革;村集體經濟要繼續發展,也需要産權改革。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300多項改革任務中,有超過50項和農業農村有關,其中的重頭戲就是農村産權制度改革。
2011年,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批復在全國建立首批24個農村改革試驗區,其中,浙江溫州市、上海閔行區、湖北武漢市、大連甘井子區等承擔農村産權制度改革試驗任務。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正是農村産權制度體系下的重要部分。
“當年搞‘三分三改’,理清了改革關係,現在更是明確了‘確權、賦權、活權’的農村産權制度改革的主線”,在赴試驗區採訪的第一站,浙江省溫州市委農辦副主任謝小榮告訴記者:“改革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
要把財産權利,尤其是集體經濟産權,交到農民手中,並非易事:誰有份、怎麼分、分了之後如何交易,一個個問題都需要農村改革試驗區用實踐來回答。
誰有份
既要結合現實,給“誰有份”難題開出一副能見效的好藥方;也要尊重歷史,給曾經放棄了自己那份的村民配一副後悔藥。
從“大家都有份,但不知道有幾份”,到“你有五份,我有三份”,村集體資産量化到人,好處不用多説,但是困難也同樣擺在面上:憑什麼他有份,我沒份?
集體經濟誰有份,是擺在農村産權制度改革試驗面前的第一道難題。
2013年6月,溫州市虹橋鎮東街村34名農嫁女及其子女與村委會打了一樁官司:農嫁女們不滿的是“以前村裏分點啥,都有我們的份兒,領了結婚證以後就啥也沒有了”,因此,向樂清市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享受村集體資産分配權。
在這場官司之前,東街村委會的依據是一份2012年底,由東街村黨委、村民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和村集體資産産權制度改制小組聯合製定的村級農村集體資産産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不過,“村規民約和村民會議集體通過的方案,可能存在‘多數人暴政’,東街村農嫁女狀告村委會就是這樣的情況,如果沒有明確的法規來確認量化對象,就會滋生大量矛盾。”溫州市委農辦農村改革處處長徐炯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為我市農村綜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裏面明確規定依法界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加強在冊農業戶口的“農嫁女”的合法權利保護,使其享有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同等的分配權。
有了這部法規,農嫁女“名正言順”地成為了村集體資産的量化對象。溫州農村産權改革制度的設計者,也從這場官司中獲得一個寶貴的集體資産量化對象確認原則:宜寬不宜嚴、宜納不宜排、宜配不宜補、宜簡不宜繁。
巧合的是,同為農村産權改革試驗區的上海市閔行區,也有一個虹橋鎮,同樣在探索村集體經濟産權改革。如果説樂清市虹橋鎮的難題是如何開一個“誰有份”的藥方,那麼閔行區虹橋鎮的難題就是怎樣給曾經放棄自己那份的村民配一副後悔藥。
閔行區是上海的城鄉結合區,隨著上海變得“越來越大”,虹橋鎮不少村成了無農田、無農民、無農宅的“三無村”。但是,村級組織和村裏的集體經濟資産還在,改制的難題沒有憑空消失。
事實上,早在10年前,虹橋鎮的紅欣村、先鋒村和紅春村就已經開始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改制:資産量化,按農齡分給村民,村民入股組建股份合作社。但是,當時有的村民直接把股權兌成了現金,還有的村民留下一半的錢,只入了一半的股。到了分紅的時候,入股的村民嘗到了甜頭,沒入股的、少入股的村民只能看著眼紅。
2011年,虹橋鎮再次啟動村集體經濟産權改革。這一次,各村不再允許用股權兌換現金,而是100%資産量化,100%村民入股。先期改革的紅欣村等三個村進行再次改革,沒有入股的村民可以重新入股,股份不足的可以補足股份——,有了這副後悔藥,村裏前一場股改的後遺症,徹底沒有了。
怎麼分
股權分配合理,會帶來分紅,分配不合理,會産生分歧。股權設置上要在公平的基礎上包容一些,前期工作要盡可能地紮實一些。
與“誰有份”一併而來的,還有“怎麼分”的難題。村集體經濟股權設置稍有不慎,就會埋下不公平的隱患,危及農村社會穩定。
不患寡,而患不均,“怎麼分”一度困擾溫州市鹿城區龍方村長達十幾年之久。早在2002年,鹿城區就有洪殿村等9個村陸續啟動股改,其中5個村完成了改制。5個村的股東年年分紅,龍方村村民看了不免“眼紅”。但在村委會看來,股改不僅會帶來分紅,也會産生分歧。尤其是當時市、區並無一套詳細的政策指導意見,而龍方村是個城中村,村情又十分複雜,村幹部夾在中間,兩頭為難。
2011年,溫州市全面鋪開農村集體資産産權制度改革,鹿城區及時出臺一系列股改政策,龍方村感覺到啟動村集體資産産權制度改革的時機成熟了。
為了最大化消除不公平隱患,龍方村沒有設置集體股,規避了二次量化的風險。個人股由人口福利股、勞動貢獻股和土地承包權股組成,比例分別為34%、33%和33%。三種股權的設置中還考慮到婦女、兒童、定銷戶等特殊群體,平衡了各群體之間的利益關係。2013年1月,龍方村順利完成了股改。
循著“溫州改革”歷來的軌跡:自下而上的探索很快演變為自上而下的政策行為。溫州各村在集體資産股權設置上,普遍不設集體股,只設個人股,個人股也由多部分組成,實行“生不增、死不減、長不加、走不收”的靜態管理。目前,溫州全市99.2%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已經完成了股改,量化集體凈資産165億元,680.9萬社員持股,而且“很清楚自己持有幾份”。
上海市閔行區七寶鎮,集體資産雄厚,一直是其他鎮羨慕的福利大鎮。集體經濟産權改革之前,該鎮9個村2.2萬人的福利支出超過1億元。親兄弟,也要明算賬。號上村為了最大程度地弱化矛盾,專門研究了18條統計農齡的辦法,對4個村民小組1200多人按兩個時間段做了統計。農齡張貼出來,一目了然,分得最少的村民也心服口服。
如何用
集體經濟産權改革不是一分了之,它的最終目的是讓每個社員都能享受到發展的紅利,能通過股權交易真正感受到權利在自己手上。
在解決了“誰有份”、“怎麼分”兩個與“確權”密切相關的問題後,改革試驗區將更多的精力放在“賦權”和“活權”上。
佔有集體資産股份,理所當然地應該享受分紅。過去兩年,溫州全市集體經濟股份分紅達2.98億元,龍方村社員分紅超過1萬元,東街村也在5000元左右。
除了分紅外,股權還可以質押授信、資金互助。在蒼南縣河底高村,村裏的舊房改造和農貿市場提升改造就是靠著股權質押,獲得了2.5億元的貸款授信額才實現的。在洞頭縣岙仔村,集體資産量化股份出資300萬元,組建了農村資金互助會,用於本村社員海産養殖、捕撈及漁家樂,只用了兩年多時間,就實現盈利60多萬元。
在溫州,像這樣的帶著泥巴味的改革探索還有很多,長虹村的股權流轉交易就是一例。樂清市柳市鎮有個“中國電器城”,這座“城”就建在長虹村。這些年,隨著電器産業的不斷發展,長虹村越來越小,村集體經濟越來越大。2012年2月,長虹村完成了股改,股份經濟合作社每股股金20萬元。
一下子有了這麼一大筆資金,社員們有的想改善一下居住條件,有的想做點生意,還有的想還一還以前欠下的債。這些想法能否實現,全看股權如何變現了。長虹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規定,個人轉讓得來的股權不得超過總股權的10%,個人可轉讓部分股權不能超過社員自有股權的50%。兩個“不能超過”未雨綢繆,既滿足了村民的資金需求,也不影響集體經濟的健康發展,最重要的,還確保了每個社員都可以獲得可持續的收益。
村民間的集體經濟股權交易,畢竟不規範,容易滋生矛盾。“溫州市農投集團和金投集團共同出資,設立了市農村産權服務中心,下轄8個縣市相應成立農村産權交易分中心,108個鄉鎮和涉農街道建立了農村産權交易服務站。”溫州市農村産權交易中心總經理鄭朝暉向記者介紹説。
“交易平臺上可以交易的産權品種有12類,目前交易較多的是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的所有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謝小榮打了個形象地比喻:高速路已經修好了,現在主要跑兩款車,其他車想跑隨時可以跑,不想跑也不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