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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發文防風險

  • 發佈時間:2015-12-17 06:33:42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險資頻舉牌 監管出招

  廣州日報訊 (記者周慧)險資舉牌盛宴一觸即發,而其在資本市場上動作頻頻也引發了監管層關注。短短5日,保監會連續下發《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指引》《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以下簡稱《應用指引》)及《關於加強保險公司資産配置審慎性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三文,要求保險機構提升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管理水準,提前防範化解風險。業內人士指出,監管層近來頻頻出手預警風險管理與險資近期頻頻在二級市場出手不無關係。

  保監會發佈的文件強調,保險機構建立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標準和體系。根據指引要求,保險機構應根據投資品種的不同類型,建立完善的風險預警體系,風險指標可包括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股票及股票型基金投資的執行,應當建立集中交易管理體系,設立集中交易室,實行門禁管理。

  《應用指引》當中明確,保險機構應當至少關注涉及股票及股票型基金投資的相關風險,包括投資範圍和投資産品的合規風險、股票及股票型基金的市場風險、投資決策風險、交易執行及投後管理風險、財務報告及資訊披露風險。

  保險機構涉及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投資決策、研究、交易、清算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不得從事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權益投資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建立資産託管、集中交易和防火牆機制。

  上述文件還要求,保險機構應配備一定數量具有權益投資經驗的人員開展股票及股票型基金投資業務,並配備投資分析、權益投資研究方面人員。另外,保險機構應成立股票投資研究部門,建立專業的股票投資研究分析平臺。

  此外,保險機構應對投資指令進行審核,確認其合法、合規與完整後方可執行。保險機構應明確放棄配售等交易的審批授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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