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圭經驗有待入鄉隨俗
- 發佈時間:2015-12-15 22:29:49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12月12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二十一次大會閉幕,全球195個締約方國家通過了具有歷史意義的全球氣候變化新協議,這是歷史上首個關於氣候變化的全球性協議。根據協議,各方同意結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消除貧困的努力,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與前工業化時期相比控制在2℃以內,並繼續努力、爭取把溫度升幅限定在1.5℃之內,以大幅減少氣候變化的風險和影響。
正當巴黎氣候大會圓滿收官之際,南美小國烏拉圭已經證明,其實轉向低碳生活方式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困難。
英國《衛報》報道稱,烏拉圭的電力現在已經有95%來自可再生能源。具體而言,該國的主要能源來源包括風能、太陽能、水力和生物能等。目前烏拉圭的全部能源中,可再生能源已經佔據了55%的比例,遠遠超過12%的全球平均水準。
烏拉圭的經驗可否複製?
時間短,見效快
烏拉圭在可再生能源應用上取得的成就是在一段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實現的。該國政府在2008年通過現在正在執行的25年能源全面政策,短短7年時間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對其能源消費結構的調整。
此外,烏拉圭的經驗還表明,轉向可再生能源並不一定會增加消費者的負擔。烏拉圭工業能源礦業部部長雷蒙·門德斯(RamonMendez)介紹道,根據通貨膨脹調整之後的當前電價甚至還低於以前。
雷蒙·門德斯表示,烏拉圭的經驗主要有三點:首先,國有和私營企業之間密切協作。政府間組織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的資料顯示,烏拉圭國家電力公司通過向私營企業拍賣電力購買協議來鼓勵可再生能源應用。其次,跨黨派協同支援也至關重要,這使得烏拉圭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得以通過。最後,投資者發現,可再生能源是有著實實在在的商業意義的。烏拉圭政府保證能源價格固定20年不變,他們還鼓勵外國企業,比如德國風力發電公司Enercon在該國建設電廠。
“我們總結的經驗是,可再生能源其實就是一樁生意。”雷蒙·門德斯表示,“建設和維護成本並不高,只要你給投資者一個安全的環境,它就會很有吸引力。”
市場與政府需協同聯動
中國社會科學院拉美研究所研究員謝文澤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烏拉圭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大幅度推進能源結構改革,很大程度是因為國土面積小,人口少,能快速實現全局的改變。其次,烏拉圭的農牧業資源非常豐富,具備發展沼氣等生物質資源的巨大潛力。此外,烏拉圭本國礦産資源十分有限,需要從巴西大量進口鐵礦石等資源,這極大地抬高了使用非可再生能源的成本,為發展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價格空間,大規模使用可再生能源反而有利於降低用電等能源消費。當然,富有的國民經濟和政府強大的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意願可以提供豐厚的財政補貼,為發展可再生能源提供資金支援。
然而,截然不同的國情使中國不能直接套用烏拉圭的模式。
商務部研究院重要商品研究預測中心一位專家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中國煤炭消費佔能源消費的近70%,能源結構改革勢在必行。但中國發展可再生能源存在著資金和技術的短缺。比如在發展生物質能源方面,採用秸稈製作乙醇作為替代燃料,但這種方法還不能産生經濟效益,成本較高,作為産業在市場中難以生存,需要國家補貼。另外,中國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尚需提高,目前從國外購買專利技術價格昂貴,也需要國家財政補貼。
謝文澤認為,烏拉圭的經驗可以為中國發展可再生能源提供兩點啟示:一是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為投資可再生能源提供利潤空間;二是政府要堅定意願,為發展可再生能源提供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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