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2-15 11:30:41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發展改革委(經信委、經委、工信廳)、能源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國電投、神華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第114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我們制定了《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是一項重要的國家專項行動,既有利於節能減排、促進綠色發展、增添民生福祉,也有利於擴大投資、促進煤電産業轉型升級、相關裝備製造業走出去。各有關部門、地方及企業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儘快制定專項實施計劃,做好與本方案的銜接。
二、各相關部門要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調動地方和企業積極性,同時強化對項目改造和運作的監督管理。
三、煤電企業是實施主體,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積極採用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快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實施,確保改造工程按期建成並穩定運作。
四、裝備製造企業、電網公司、節能服務公司和環保專業公司應努力保障並優先滿足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項目的需求。通過各方共同努力,確保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目標按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
環境保護部
發展改革委
能源局
2015年12月11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辦公廳,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資委,國家開發銀行。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12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