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回應發行註冊制時間表 處罰五人操縱股價案
- 發佈時間:2015-12-11 18:3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2月11日電 綜合報道,證監會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鄧舸發佈在會透露,證監會初步完成公司債券發行人首次現場檢查工作,派出機構配合查處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涉嫌非法活動,出臺稽查辦案十項禁令。證監會還對涂忠華等五人操縱股價案件作出行政處罰,並回答了記者關於股票發行註冊制的問題。
出臺稽查辦案十項禁令 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為更有效地落實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要求,切實防範稽查執法權力運作中的廉政風險,中國證監會發佈了《中國證監會稽查辦案十項禁令》(以下簡稱《十項禁令》),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這10項禁令的內容是:嚴禁有案不報、瞞案不立、壓案不查;嚴禁違規立案、隨意調查、議案謀私;嚴禁拖延辦案、無故超時、久辦不結;嚴禁大案小辦,重案輕辦、不當結案;嚴禁選擇取證、毀改證據、規避定案;嚴禁通風報信、跑風漏氣、洩露案情;嚴禁打探消息、請托説情、干預辦案;嚴禁出謀劃策、指點門路、協助逃責;嚴禁私下接觸、不當交往、徇私枉法;嚴禁濫用資訊、違規交易、借機牟利。
鄧舸表示,希望社會各界繼續關心、支援資本市場稽查執法工作,積極監督稽查執法中各類不當行為,督促證監會規範各項稽查執法活動,從而有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要求,切實防範、處置稽查執法權力運作中的廉政風險,更好的維護公正、公平、公開的市場秩序,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處罰涂忠華等五人操縱股價案件
證監會在會上還公佈了對涂忠華等五人操縱股價案件作出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19,731,643.71元,並處以等額罰款。
證監會認定,2013年10月-2014年3月,涂忠華等人以深圳市元成資産管理公司的名義招攬理財客戶,使用18個證券賬戶,採取盤中利用資金優勢快速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間交易等方式,大量交易九鼎新材和新海股份兩隻股票,獲利19,731,643.71元。其中,涂忠華負責總的投資策略、熱點及下單決策,其他四人參與討論,同時下單、交叉操作、在賬戶之間交易並在網路發帖配合炒作。涂忠華在共同操縱中起主要作用,薛文聰是大股東,王偉力、周強、郭偉文起次要作用。
鄧舸指出,此案是多名自然人以私募基金為平臺,共同操縱股價的典型案例,涉及共同操縱諸多焦點問題。涂忠華等五人的操縱行為,與公司組織完全割裂,因此將本案認定為個人違法而非公司違法。
證監會表示,相比于個人的信譽、能力、可靠性,以機構名義以及資管平臺招攬客戶,更加容易有效,但是,不能以此為憑藉,規避、減輕乃至免除個人應當承擔的違法責任。證監會將依法對此類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回應發行註冊制實施時間表問題
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尚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談及註冊制實施的具體時間表,鄧舸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授權決定後,國務院將根據授權,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開發行,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股票公開發行核準制度的有關規定,對具體事項作出相關制度安排,出臺相應的文件。
鄧舸介紹,證監會將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開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等相關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對註冊條件、註冊機關、註冊程式、審核要求、資訊披露、仲介機構職責以及相應的事中事後監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體的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公佈實施。
鄧舸表示,註冊制的具體實施時間取決於上述各項準備工作的進展情況。目前,各項準備工作正在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