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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2017年義務教育全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

  • 發佈時間:2015-12-07 15:44: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12月7日電(記者 楊迪)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15〕67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6年起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對此,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九年免費義務教育已全面普及,2017年將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全部實行“兩免一補”政策。

  據了解,“兩免一補”是指“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之前城市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只對低保家庭學生,調整後,統一為對城鄉所有義務教育學生。將原來農村學生享受“兩免一補”,城市學生只免學雜費、對低保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的政策,調整為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全部實行“兩免一補”政策。 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

  答問全文

  問:此次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背景是什麼?

  答:義務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自2006年起,國務院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對農村學生實行“兩免一補”(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出臺農村學校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建立健全農村學校校舍安全和維修改造長效機制,鞏固完善農村教師工資保障機制,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分擔。2008年,國務院決定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補。10年來,義務教育投入大幅增長,全國一般公共預算義務教育投入由2005年的2432億元增加到2014年的11993億元,年均增長19.4%。農村學校辦學條件明顯改善,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農民教育負擔大幅減輕,極大地促進了教育公平。但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學生流動性加大,現行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已不能很好地適應新形勢要求。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有關政策不統一、經費可攜帶性不強、資源配置不夠均衡、綜合改革有待深化等問題,亟需進一步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為此,國務院正式印發了《通知》。

  問: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答:在整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城市義務教育獎補政策的基礎上,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守住民生底線的重大體制機制突破,是健全城鄉義務教育發展一體化、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制度創新,是我國義務教育發展史上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品質、實現相關教育經費可攜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來講:

  一是有利於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與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政策是分別設計的。隨著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的不斷推進,一些農村學生和農村學校身份發生變化,難以繼續享受中央財政“一免一補”政策。隨著農村學生大量流入城市,一些財力困難地區以及進城務工子女較多的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準出現了城鄉“倒挂”現象。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個問題,有利於健全城鄉義務教育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有利於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在更高層次的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二是實現教育經費可攜帶,適應了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的形勢要求。近年來,農村學生大量涌入城市,給城市義務教育帶來很大壓力。接收進城務工子女較多的地區和學校,多次呼籲儘快完善相關政策,改變中央只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的現狀。統一城鄉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實現相關教育經費可攜帶,體現了黨和政府對進城就讀學生的關懷,適應了新型城鎮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新形勢要求。

  三是強化了保基本、兜底線、補短板、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原則。無論是“三統一”,還是“兩鞏固”,都是義務教育的基本要求、托底標準。與此同時,中央財政還將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國培計劃”、鄉村教師支援計劃等,著力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四是有利於建立義務教育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這次中央的新舉措,是我國第一次建立起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它通過制度機制設計,把城鄉義務教育的投入政策、投入標準、中央與地方經費的分擔比例確定下來,搭建起了一個全國統一的義務教育投入的制度機制框架,將有力地保障義務教育經費投入穩定地、可持續地增長,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健康地發展。

  問:新政策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概括講,就是通過“三個統一、兩個鞏固”,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相關教育經費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第一個統一,是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將原來農村學生享受“兩免一補”,城市學生只免學雜費、對低保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的政策,調整為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全部實行“兩免一補”政策。

  第二個統一,是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中央確定2016年全國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為:中西部地區小學年生均600元、初中800元,東部地區小學年生均650元、初中850元。對城市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於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現有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高於基準定額的,要確保水準不降低,同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提高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中央適時對基準定額進行調整。

  第三個統一,是統一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機制。將中央對農村和城市實行不同的經費分擔機制,即中央只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城市義務教育經費由地方負責、中央適當獎補,調整為中央和地方對城鄉義務教育實行統一的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機制。具體來講,國家規定課程免費教科書資金由中央全額承擔,地方課程由地方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擔,貧困面由各省重新確認並報財政部、教育部核定;落實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西部地區及中部地區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的縣(市、區)為8:2,中部其他地區為6:4,東部地區為5:5。

  兩個鞏固,一是鞏固完善農村地區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中央財政重點支援農村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中西部農村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擔,東部農村地區,中央財政繼續給予獎補。城市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由地方建立,所需經費由地方承擔。二是鞏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按照現行教師工資政策,中央財政將繼續對中西部及東部困難地區義務教育教師工資經費給予支援。

  問:新政策的一大亮點是“教育經費可攜帶”,請問是如何實現可攜帶的?

  答:新政策推動了相關教育經費隨學生流動可攜帶。什麼叫可攜帶呢?通俗地講,就是錢隨人走。哪些錢可以隨人走?一個是“兩免一補”資金,即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學生無論在城市還是農村、無論在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都可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另一個是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這是由國家統一確定的基本補助標準,學生無論在哪接受義務教育,國家都會按照不低於基準定額的標準對學校足額安排公用經費補助。這種方式比教育券更直接,教育券還需要兌換,可攜帶不要兌換,學生可以直接受益。

  為什麼能夠實現教育經費可攜帶呢?一是近年來,在中央財政支援下,建成了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實現了全國範圍內學籍管理無縫銜接和互聯共用,無論學生如何流動,都能進行可視化管理,都能及時準確核定學生人數,這就為實現教育經費可攜帶打了堅實基礎。二是得益於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統一。政策調整前,各地在區分學生身份時主要靠戶籍。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速,繼續實行城鄉分割的經費保障機制,會導致城鄉學生區分難度增加、管理成本提高。因此,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政策,強化學生依據學籍而不是戶籍身份平等享受基本權益,體現了義務教育作為一項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可及原則。

  問:《通知》要求加大投入、突出重點,為什麼説新政策的投入重點仍然在農村?

  答:當前,我國農村義務教育仍然是義務教育發展中的短板。加大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加快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有利於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對於幫助貧困地區開展教育脫貧、補齊突出短板、實現共用發展,意義十分重大。下一步,財政部、教育部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繼續加大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在落實好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同時,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鄉村教師支援計劃等,重點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傾斜,著力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問:新政策如何體現了對民辦教育的“一視同仁”?

  答:民辦教育是我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民辦教育發展。此次出臺的政策出發點,就是要切實履行政府為全體適齡兒童提供免費義務教育的職責,對在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一視同仁”,都可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民辦學校學生免學雜費標準,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民辦學校收費標準高於基準定額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國家對民辦學校按照不低於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一樣,免費獲得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資金由中央全額承擔。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擔。這充分體現了政府對民辦學校的扶持,有利於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發展義務教育,增強學生就學的可選擇性。

  問:新政策對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北方取暖地區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有哪些傾斜支援?

  答:《通知》已明確,在落實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的基礎上,從2016年起,國家對城鄉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的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支援辦好寄宿制學校。繼續對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支援辦好鄉村規模較小學校和教學點。繼續綜合考慮取暖週期、取暖費標準等因素,對北方取暖地區城鄉學校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對城鄉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年生均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進一步保障殘疾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問:新政策何時開始實施?各級財政需要花多少錢?

  答:新政策將從2016年春季學期實施,2017年春季學期落實到位。初步測算,2016-2017年全國財政需安排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將超過35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超過2200億元,地方財政約1300億元。

  問:下一步怎樣保障政策落實?

  答:一是立即部署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二是指導和督促地方強化省級統籌,確保政策和資金落實到位,加強監督檢查和資訊公開。三是根據政策調整情況,及時制修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四是優化教育佈局,深化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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