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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斷機制非股市穩定靈丹

  • 發佈時間:2015-12-07 02:50:17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週末,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發佈指數熔斷相關規定,並將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今年夏天的股市巨震之後,主管部門推出的首項促進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一項制度安排。

  根據三大交易所的規定,指數熔斷的基準指數為滬深300指數;同時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當基準指數觸發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15分鐘,觸發7%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至收市。從這一規定來看,指數熔斷機制縮小了指數波動區間,與10%的漲跌停板一道形成股市的“雙保險”。

  但熔斷機制是否真能穩定股市運作是令人擔憂的。雖然熔斷機制與10%的漲跌幅限制構成股市維穩的“雙保險”,但從今年夏天股市的下跌來看,漲跌幅限制並不能阻止股市的持續暴跌。在這種背景下,即便再加個7%的熔斷機制,其效果同樣也是有限。

  首先,股市大幅下跌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在這些利空因素的作用下,股市並不會因為有熔斷機制就不下跌了。現實中,已經推出了熔斷機制的美國、南韓、日本、新加坡等國家,其股市也會有暴跌情況出現。

  其次,熔斷機制並不能真正將大幅下跌“熔斷”。雖然當基準指數觸發5%熔斷閾值時會暫停交易15分鐘,但這15分鐘的暫停是否真能讓投資者和整個市場“冷靜”下來,這是充滿懸念的。而從7%的熔斷閾值設計來説,雖然在觸發7%的熔斷閾值時,股市會停止交易直至收市,但收市之後又能如何?第二天該跌還是照樣跌。

  此外,此次推出的熔斷機制只是一種指數熔斷,而不是個股熔斷。這種熔斷機制並不妨礙個股的持續下跌。甚至在很多個股持續下跌的情況下,熔斷機制根本就派不上用場,連5%或7%的熔斷閾值都沒有觸及。

  因此,就股市維穩來説,不能過分依賴於熔斷機制,股市維穩還需要多項措施並舉。在熔斷機制業已推出的情況下,其他維穩措施也要相應地跟上,這樣熔斷機制才能真正發揮穩定股市的作用。這是2015年股市巨震留下的深刻教訓,中國股市應該將其深刻牢記。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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