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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購需謹慎歸屬貨物稅費高

  • 發佈時間:2015-12-06 13:31:05  來源:長春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有一件事讓市民方洪波很困惑:他和朋友分別從海外郵寄的物品基本相同,重量也差不多,可辦理入境程式卻不一樣,涉及的關稅也不同,還有朋友從機場入境攜帶進來的物品卻不需要徵稅。

  “這裡面到底藏著什麼玄機?”方洪波諮詢了很多人,始終沒能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近日,記者採訪了郵局的相關負責人林女士,她就此事進行了詳細的解答。

  兩個“海淘”包裹稅費相差千元

  方洪波是“海淘”一族,平時喜歡登錄海外各地網站,購買一些兒童用品,然後放在網上出售。前幾天,他從國外網站買了幾個奶瓶和紙尿褲,直接郵到了長春。

  “當我到郵局取包裹時,卻被工作人員告知,需要辦理報關手續,稅款加上其他費用共交了1200元。”方洪波辦完手續,拿到包裹,心裏卻後悔不已,“這次可賠大了,稅費比東西還貴。”

  一次聚會上,方洪波將此事講給朋友聽,一位朋友卻告訴他,“前不久,我也從國外網站郵購了一些嬰兒用品,取郵件時才交了200元的關稅錢。”

  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海外代購屬貨物 稅費相對較高

  據林女士解釋,根據相關規定,進境商品分為貨物和物品兩種,它們適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貿易性”的特徵,進境後不用於出售或出租,屬於非盈利性質,且為寄件人、收件人自用或親友間饋贈的物品。

  為照顧個人的合理需要,法律規定個人郵遞物品的通關手續較貨物通關更簡便,適用稅率也相對較低。郵寄個人物品進境,限值1000元以內都可以按照個人郵遞物品徵稅。

  對於方洪波朋友的情況,郵寄的是限值以內的自用服裝,所以海關依據個人物品核定稅款。

  而方洪波是代購大軍中的一員,海外代購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它將再次進入貿易領域,所以海外代購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貨物。對於貨物,無論價值多少,都要照章納稅。方洪波郵寄進境的物品是放在網商平臺上出售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屬於商業性郵件,應該辦理貨物通關手續,程式較為複雜,費用相對較高。

  旅客攜帶物品5000元內免稅

  方洪波還有一個疑問:從機場攜帶物品進境,這樣就能“逃脫”這些商品的入境關稅?其實,這不是“逃稅”,按照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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