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新版司法解釋 施行
- 發佈時間:2015-12-03 03:32:13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將於12月1日起施行。該版司法解釋著重解決保險法保險合同章人身保險部分在適用中存在的爭議,以防範道德風險。
根據新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審理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時,應主動審查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是否具有保險利益,以及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是否經過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
未成年人父母之外的其他履行監護職責的人為未成年人訂立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當事人主張參照保險法相關規定認定該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經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除外。
新版司法解釋還對保險金請求權的轉讓、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同時死亡的推定及故意犯罪如何認定等問題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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