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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有利於創業創新的市場環境

  • 發佈時間:2015-12-02 06:05:49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國際競爭日趨激烈,國內發展動力面臨轉換,必須把發展落腳點放在創新上,才能實現保持中高速增長和邁向中高端水準的“雙中高”目標。這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的重大發展理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近兩年全國上下掀起了創新創業熱潮,經濟發展的新動能正在不斷積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關鍵靠市場的作用,但政府也要為“雙創”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就像大自然為生物生存提供肥沃的土壤、適宜的空氣和充足的陽光一樣,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豐沛的要素資源是“雙創”基礎

  我國擁有豐沛的創業創新要素資源,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強大基礎。

  第一,我國正在從人口大國轉變為人力資源大國。過去30多年的經濟發展也為人才成長提供了機會,創業者、管理者、技術骨幹等人員的數量超過全部就業人口的10%。

  第二,我國正在從科技資源貧國轉變為科技資源大國。2014年,我國科技人力資源總量超過7000萬,居世界第一位;發明專利92.8萬件,居世界第一位;全社會研發投入(R&D)達到13400億元,居世界第二位。

  第三,全社會潛在投資能力龐大。國內居民儲蓄率較高,家庭財富快速增長,中産階級和富裕階層的人數不斷增加,是未來創業創新投資的直接或間接來源。

  第四,我國城市化發展提高了要素資源的産出效率。城市化促進了創業創新的聚集和“聚變”“裂變”效應的形成。

  同時也要看到,龐大的要素資源對於創業創新而言只是潛在優勢,並不必然轉化為現實生産力。例如,我國高校每年向社會輸送700萬畢業生,但大學畢業生就業難與企業招工難並存;國家財政在科技領域的投入不斷增加,科技事業也一片繁榮,但大量科技資源只在科技體系內部迴圈,並未充分服務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我國社會財富總量龐大,2014年底銀行存款高達113萬億元,但居民缺乏投資渠道與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並存;城市聚集了主要創新要素,但企業經營成本因為高房價居高不下,創業者難以找到棲身的“車庫”。

  全面深化改革才能讓潛在的創新要素充分釋放活力,為創業創新提供肥沃的土壤。

  一是加快教育體制改革,建立“因材施教、因需施教”的教育新體系。教育不僅要培養企業家精神,也要培養匠人精神。普通教育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重視個人興趣,挖掘個人潛能,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提高學生創造力;職業教育可以借鑒德國的經驗,如德國的“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將傳統的“學徒”培訓方式與現代職業教育思想結合,為德國製造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是加快推進科技體制改革,釋放科技部門的創新活力。今年出臺的《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從宏觀上優化資源配置,微觀上激發創新主體的活力,逐步建立適應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求的國家創新體系。科技體制改革應鼓勵地方先行探索,推廣地方的實踐經驗。如深圳堅持“企業主體、市場導向”和“小政府、大服務”的理念,將深圳打造為創業創新的高地。中關村深入開展“1+6”“新四條”等改革試點,充分調動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

  三是加快金融體制改革,讓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應放鬆市場準入管制,讓民營中小銀行、網際網路金融新三板等新的融資渠道成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突破口。改革金融監管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創新。

  四是改進城市規劃佈局,為創業者提供眾創空間。如北京、杭州、深圳、西安等地按照産業鏈引導小微企業聚集,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形成了産業集群的規模效應。

  由簡至繁推進監管體系改革

  大量實踐表明,不合理的市場監管要麼導致企業窒息,要麼導致劣企驅逐良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驅動力”和“催化劑”。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把商事制度改革作為簡政放權的“突破口”,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目前,工商登記前置改後置、“先照後證”改革已全部落實到位,“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已在全國實施,住宅登記、“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註冊等已全面鋪開,全程電子化登記也已在9個省份開始試點。這些改革舉措大大釋放了市場活力,激發了社會創造力。據國家工商總局統計,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全國新登記註冊市場主體2081萬戶,同比增長16%,其中企業600萬戶,同比增長33%。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關鍵是要建立合理的市場監管體系,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一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體系。為適應這一要求,我們必須轉變監管理念,提升監管效能,把激發市場活力與加強市場監管有機統籌起來,逐步建立與“寬進嚴管”相一致的市場監管體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為市場監管體系改革指明瞭方向。基於當前市場主體井噴式增長所帶來的迫切要求,我們應由近及遠、由簡至繁地推進監管體系改革。

  首先,要積極轉變工商監管方式,要寓監管于服務之中,對廣大小微企業加大宣傳、引導和培訓力度;其次,要儘快確立部門聯動監管機制,建立統一的綜合監管平臺,避免多頭監管、重復監管和監管真空;第三,應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資訊披露和誠信檔案制度、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和黑名單制度,讓企業信用管理髮揮基礎性作用;第四,要按照“誰主管、誰監管”“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加快有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工作,避免監管職能交叉錯位,杜絕監管真空。

  政策要低重心保基礎

  創新創業如同苗圃,離不開政策扶持。為支援“雙創”工作,我國各級政府出臺了大量政策,覆蓋了財政、稅收、金融、服務平臺等創新創業所需支援的各個方面,但現在的扶持政策多是分散的,與“雙創”的內在特性和快速發展需要不相符合,必須實行更有針對性的扶持政策。

  首先,政策要更具普惠性,能平等惠及千家萬戶。現在我國每天新增市場主體數以萬計,分佈在各行各業,技術水準和商業模式千差萬別,政府已很難進行選擇性支援,最公平、最有效的做法是讓政策更加透明、公開,由扶少扶強轉向扶多扶弱,由選擇性政策轉向普惠性政策。比如,可加大對小微企業、初創企業的稅收減免力度,擴大研發費的稅收抵扣額度。要注重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如通過政府採購政策來引導創新創業提高産品品質,多采用後補助的方式,通過發放創新券、創業券等方式調動更多人的創新創業積極性。

  其次,政策重心要下沉,能及時幫助解決現實問題。創業成功的故事聽上去往往很精彩很鼓舞人心,但現實並不容易,尤其是在創業初期,企業融資、引進技術、改善管理、開拓市場、防範風險等對大企業來説可能輕車熟路,但對創業者只能是幹中學、學中乾。這就需要政府對創新創業的支援更加具體、更接地氣,能幫助解決創業者的實際困難。很多創業者缺乏管理經驗、財務知識,通過培訓能讓企業少走彎路;技術服務往往能在關鍵時刻幫助企業邁上一個臺階,很多創業企業因為獲得一項技術或資訊而受益匪淺;還有一些企業在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有自我規範的內在要求,需要服務平臺為之提供及時的服務。國內近幾年出現了很多“淘寶縣”“淘寶村”,可謂是全民創業,就與地方政府積極搭平臺、做服務密切相關。

  再次,政策重在保基礎,能讓民眾安心創新踏實創業。完善發達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助於分擔創新創業者的風險,減少創新創業者的後顧之憂。社會保障要有靈活性,在企業發展初期,政府可負擔更多的社會保障責任,以減少企業的經營成本。産權保護是激勵創新創業最基本的驅動力,政府要尊重和保護其創新成果和創業所得,並努力在全社會打造最嚴格的産權保護制度,讓創新者安心,讓創業者放心。有的時候,企業只需一點流動資金就能開動生産線,只需多給點時間就能擺脫破産命運,這時政府可通過提供必要資金支援、政府擔保、企業重整等政策工具幫助其渡過難關。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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