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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規範發行審核權 反腐與加強監管放首位

  • 發佈時間:2015-11-30 07: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30日訊 (記者 康博) 上週五,證監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發行審核權力運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以更好規範發行審核權力運作機制,強化自我約束,接受社會監督。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這份名為《關於進一步規範發行審核權力運作的若干意見》的文件,從發行條件、審核標準、辦理時限、疑難處理、預約接待、全程留痕、履職回避、發審委監督和違紀問責等九個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指出:“這次出臺的《意見》,是我們對發行審核權力運作過程中可能存在權力尋租和腐敗風險的事項和環節進行全面梳理排查的基礎上,採取的有針對性的完善和改進措施。如何從源頭上防範欺詐上市,遏制腐敗行為,始終是發行制度改革關注的主要問題。”

  中國經濟網記者注意到,與該《意見》同時發佈的還有兩個公告,即《關於加強發行審核工作人員履職回避管理的規定》和《關於加強發審委委員履職回避管理的規定》。張曉軍強調,相關措施的執行,需要得到市場各方的理解、支援和配合,同時證監會真誠地歡迎社會各界對發行審核工作進行監督,共同為企業發行上市融資創造規範、透明、便捷的制度環境和市場條件。

  此前,一位券商高管曾在姚剛被查之後對媒體表示,改革至今,證監會在簡政放權方面,到底做了多少,值得思考。

  “一些同志習慣於審批審核,不想放權。”證監會主席肖鋼曾在年度工作會上表達了他的擔憂。而在中紀委11月13日宣佈姚剛被查當晚,肖鋼還連夜主持召開了黨委會,再次重申改革決心——要完善權力運作機制,壓縮自由裁量空間,在發行上市、機構監管、並購重組、稽查執法等領域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強化權力約束機制,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有財經觀察人士表示,此次《意見》的出臺意味著,隨著政府與市場關係理順,以往因發審權力過大帶來的尋租機會將被大幅剝離。但即便實現了向註冊制過渡,基於A股市場特色,可以預見未來一段時間內,公司上市仍然是鯉魚跳龍門的關鍵一躍,發行人、原始股東等仍將從此大幅獲益,因此無論是交易所的審核通過,還是證監會的拒絕註冊,都可能是決定發行人重大利益的關鍵性權力,因此防止尋租的關口不能鬆弛。這就需要建立審核資訊、註冊資訊公示制度,列明審核通過理由、拒絕註冊理由,接受社會監督;並完善舉報即時回應制度和註冊方面的責任追究機制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強化對發審委員個人的監督。對發審委員是否遵守回避制度、是否利用委員身份開展商業活動、是否濫用表決權、表決理由是否正當合理、表決意見是否與工作底稿一致等進行監督檢查。

  業內人士指出,證監會從側重審批向側重監管過渡,落實資訊披露為中心的原則,是註冊制改革內涵之意。雖然《證券法》修訂尚未完成,註冊制落地不具備先決條件,但過渡期依然有較大的作為空間。另有券商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的完善、改革,是一個過渡時期,預計明年註冊制有望推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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