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低保重病致貧家庭明年起可申領救助 每年最高8萬元
- 發佈時間:2015-11-25 14:15:5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明年起,具有本市戶籍且不享受低保、低收入等社會救助的家庭中,一旦出現惡性腫瘤、重性精神病、白血病等15類、共134種重大疾病患者,在醫保報銷後,家庭負擔的合規醫療費超過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就可申領由區民政部門給予的醫療救助資金,每年最高8萬元。這意味著本市首次將醫療救助範圍由城鄉低保、低收入等社會救助對象擴大到了因病致貧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近日,市民政局下發《關於開展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有關問題的通知(試行)》,明年1月起正式實施。具體救助標準為:對於經各種基本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賠付和各種救助後的家庭合規醫療費用,由民政部門按照3萬元(含)以下30%、3萬元以上至5萬元(含)以下40%、5萬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給予醫療救助,全年救助封頂線8萬元,且同一自然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市民政局救助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現行社會救助在制度設計時更多考慮的是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産,醫療救助也只針對城鄉低保和低收入等困難群眾開展救助。而明年起實施的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在制度設計時,既考慮了申請家庭的收入和財産狀況,同時也參考了申請家庭因罹患重大疾病而發生的高額支出,把醫療救助範圍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因病致貧家庭,實現了醫療救助認定標準從“收入”向“剛性支出”的轉變。 J235
申請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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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對於“因病致貧”醫療救助,市民可按病種或費用兩類情況申領。
其中,按病種申請是指,因罹患15類重大疾病,在本市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一個自然年度內家庭支出醫療費用較高,在經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及商業保險報銷賠付和各種救助後,家庭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由區縣民政部門給予醫療救助。
按費用申領補助,則是指因罹患15類重病以外的重大疾病,在北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由區縣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財政部門研究制定具體救助措施給予救助。
?認定
條件
重點核查收支水準和家庭財産
對於申領救助的家庭,民政部門將重點核查收支水準和家庭財産水準。
在收支水準認定方面,在上一自然年度內,申請家庭總收入在扣除家庭成員因罹患重大疾病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後,家庭月每人平均收入不超過同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家庭財産的認定條件為家庭擁有應急之用的貨幣財産總額,每人平均應不超過24個月當年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之和,其他財産情形應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關於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和認定指導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11〕63號)相關規定。
此外,申請家庭還需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相關規定。
?申請
程式
須先向街道鄉鎮政府提出申請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申請人應當持相關證明材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並授權區(縣)民政部門對其家庭收入、家庭財産和醫療費用支出情況進行核查。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後,應通過資訊核對、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和醫療費用支出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後,將材料報送區縣民政部門。
區縣民政部門應當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的材料進行復核,對擬批准給予救助的家庭,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區縣民政部門批准享受醫療救助。J235
15類重大疾病可申領救助
1.惡性腫瘤
2.終末期腎病(腎透析)
3.重性精神病
4.I型糖尿病
5.先天性心臟病
6.白血病
7.血友病
8.再生障礙性貧血
9.重大器官移植(與職工醫保一致)
10.耐多藥肺結核
11.艾滋病機會性感染
12.急性心肌梗塞
13.腦梗死
14.甲亢
15.唇腭裂(蘭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