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積金繳存或“限高”4454元
- 發佈時間:2015-11-21 07:46: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徵求意見 繳存上限和最高繳存比例或將下調
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 (以下簡稱《條例》),並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條例》擬對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實行“限高保低”。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不得低於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上限不應高於12%,下限不應低於5%。若新政按此執行,對於廣州現行的公積金繳存政策而言,將會産生繳存上限和最高繳存比例下調的效果,使職工公積金繳存的最高封頂額面臨“縮水”。
文/廣州日報記者賴偉行
目前:最高12374元最低189.5元
目前,根據現行規定,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上一年單位職工平均工資(6187元)的5倍,同時,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廣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按照上述標準,從今年7月1日新一個公積金繳存年度開始,廣州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範圍為從1895元到30935元。繳存比例方面,廣州規定,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按照廣州的上述規定,廣州職工現時每個月可以繳存的最高公積金為30395×(20%+20%)=12374元,最低繳存的公積金為1895×(5%+5%)=189.5元。
支付物業費也可提取公積金
在事關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切身權益方面,《條例》提出擬放寬提取條件。值得關注的是,《條例》提出,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可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而在廣州的現行政策中則沒有這樣的規定。
此外,《條例》還簡化了單位出具證明的環節。而值得一提的是,《條例》提出縮短提取和貸款審批時限,貸款審批時限由15日縮短為10日。
送審稿特別強調,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退回騙取的住房公積金或違法貸款,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或違法貸款額10%以上30%以下罰款,並取消繳存職工5年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將來:最高4454元最低371元
針對有的單位為職工繳納很少甚至不繳納公積金,有的單位卻把繳存高額公積金當作職工隱性“福利”的現象,送審稿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上限不應高於12%,下限不應低於5%。
而如果按照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佈的《條例》要求,廣州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將調整為6187×3=18561元,繳存基數下限將調整為6187×0.6=3712元。同時,繳存比例也有所調整,所以每月最高繳存額度將變為18561×(12%+12%)=4454元,最低繳存額度為3712×(5%+5%)=371.2元。相比現時廣州執行的政策,公積金繳存額的高低差距明顯收窄。
目前
最高:30395×(20%+20%)=12374
最低:1895×(5%+5%)=189.5
將來
最高:18561×(12%+12%)=4454
最低:3712×(5%+5%)=371.2元
(單位:元)
專家:不“一刀切”或致政策走偏
廣州公積金中心相關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廣州部分大型國企、金融機構等效益較好的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比例較高,部分職工每月繳存數千甚至上萬元,而部分中小型企業,有的職工每月繳存額只有數百元,不同單位的職工繳存情況差距懸殊。
“這次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徵求意見內容,從方向上來看有利於促進公平,符合住房公積金保障基本居住權的功能。”暨南大學教授胡剛認為,“可能會有人認為這類政策不宜‘一刀切’,但是如果不‘一刀切’,各地政策太過靈活,又容易出現漏洞、走偏的情況。”
大源按揭總經理鄭大源告訴記者,“現在,公積金貸款審批花費的主要時間並不在公積金中心,而是在廣州市住房置業擔保中心。”鄭大源建議,雖然《條例》提出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間由15日縮減到10日,但是,只有讓抵押擔保的時間提速,才能真正加快審批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