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行銷,真能畫出你的客戶?
- 發佈時間:2015-11-19 04:32:55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今年“雙11”消費過的網友,往往會在後續收到相關品牌的廣告短信——因為一次選購,品牌已經把消費資訊納入數據庫,將網友變成了重要的客戶群體。大數據時代,都説可以通過數據勾勒出客戶的樣子:喜歡什麼類型的産品、習慣什麼時候消費、能夠承受的價格區間……但是,僅僅靠冷冰冰的數據,真的能夠實現精準行銷嗎?
長江商學院副院長、市場行銷學教授朱睿認為,數據行銷雖然很重要,但前提是要先講好故事,知道消費者要什麼。他舉了網路紅人趙大喜和雪梨的例子:“你可能不知道他們,但他們經營的品牌一年能在網上銷售兩個億,利潤是一個億。”而兩名網紅的成功經驗就是“故事+數字”。
所謂故事,就是他們的生活,向粉絲介紹如何化粧、怎樣買衣服更合身、如何搭配等。包括個人的旅行經歷,也變成可以互動的故事,看見了哪些品牌,收穫了哪些穿著打扮的經驗,等等。通過頻繁與粉絲互動,贏得信任,形成小眾品牌,然後才是數字行銷。
網紅的數字行銷方法並不複雜。比如,趙大喜把樣品照片放到網上,請粉絲反饋,告訴之“哪款我喜歡,哪款我不喜歡”,喜歡的可以預購,達到預購數量才正式生産。通過這一方式,通常預購的比例佔銷售總量的70%,也就為趙大喜解決了服飾行業最頭疼的庫存和週轉率問題。在這個過程中,雖然趙大喜也充分利用了數據,但基礎是與粉絲互動。
從行銷行業的發展趨勢看,大數據也被認為是行銷的基礎,但不是決定因素。全球專業行銷諮詢機構華明通略(Millward Brown Vermeer)最近發佈的《洞察力2020報告》發現,在收入增長表現卓越的企業中,有66%會努力將各種不同的數據源關聯起來進行行銷,而表現欠佳的公司只有33%這樣做。但83%的表現卓越企業表示,其一切行為均與品牌宗旨密切相關,這比單單依靠數據行銷更重要;78%的表現卓越企業提出,其所有職能部門都接受“客戶為中心”的理念。
華明通略的研究人員還指出,預計在2020年,有500億台設備可通過網際網路相互聯繫,平均每個人擁有7台互聯設備。這意味著到2020年,企業、品牌可以收集到更多的用戶數據,但能不能通過這些數據了解消費者,卻並非簡單地通過數據將消費者或消費行為進行分類那麼簡單。比如,保險公司可以通過用戶數據得到用戶的駕駛習慣,從而調整保費,但要是想創造更高的價值,僅依靠數據分析並不能實現。此時,如果保險公司能夠根據個性化的駕駛習慣給出駕駛提醒或建議,或者提供個性化的保險方案,顯然比按部就班地為客戶調整保費更受歡迎。這個過程,少不了企業與客戶之間的互動。
唯品會資深品牌策劃總監景毅也從企業的自身經驗中發現,不能過度依賴大數據,而是要通過大數據去真正了解消費者需要什麼。他舉例説,唯品會和很多電商平臺不同,沒有搜索欄,消費者選購時必須點擊進入平臺羅列的品牌,才能看到具體的産品。當然,系統記錄了消費者的點擊過程、瀏覽時間、消費情況等各種數據,併為消費者提供“購物路線”等快捷瀏覽功能。不過,當系統把那些消費者點擊了卻沒有購買的品牌從“購物路線”中刪除後,本來認為能提高消費效率,不料結果卻是銷售情況比沒有刪除時差了。經過調查才發現,原來消費者在網站真正的習慣是“無目的性逛街”,有些品牌他們當時沒有消費並不代表下次不會消費。
看來,僅僅依靠大數據設計服務,而不去真正了解消費者想什麼,精準行銷還是空中樓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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