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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今後將隨機抽查網路商品經營者

  • 發佈時間:2015-11-17 18:4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7日訊 (記者佘穎)國家工商總局在今日出臺的《關於加強和規範網路交易商品品質抽查檢驗的意見》中表示,今後將隨機確定被抽查的網路商品經營者,加強網路商品品質監管。消費者投訴、有關組織反映和行政執法中發現品質問題集中的商品,也可以組織開展網路商品抽檢,制定抽檢工作計劃並確定抽檢實施方案。

  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介紹,抽檢將採取屬地管轄方式,由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抽檢實施方案,組織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承檢機構人員或者消費者等買樣人,通過網路交易的方式購買樣品和備份樣品。

  為保證抽檢公平公正,抽檢需事先明確買樣人、用戶名、收貨地址等,避免抽檢的隨意性。同時《意見》還規定要將網路交易的相關過程及資訊、收取樣品後的拆包查驗以及封樣等全程記錄,留取執法證據。

  《意見》也考慮到網路商品經營者的知情權,規定了封樣後工商部門應當通知經營者抽檢任務及與樣品購買相應的訂單號等,以便其配合工商部門開展監管執法。

  《意見》明確,抽檢結果將依法及時向社會公佈網路商品。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抽檢的,同時公佈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名稱。楊紅燦表示,網路商品抽檢結果與線下抽檢結果具有同等效力,可作為實施抽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轄區內執法依據。對於抽檢發現不合格商品的,要求線上線下同時停止銷售等。對於有危及人身、財産安全危險且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商品,要求被抽檢的經營者、第三方交易平臺上該商品的所有經營者、轄區內的所有經營者都要立即停止銷售該商品,擴大了抽檢結果的適用範圍,提升了網路商品抽檢的效能。

  抽檢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産品品質法》及《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查檢驗辦法》、《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中賦予市場監管部門的一項職權。今年年初,國家工商總局與淘寶因為一項抽檢結果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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