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孜然粉有倆生産日期
- 發佈時間:2015-11-14 09:30: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消費者懷疑商品被翻包 樂天瑪特超市未作回應
北京晨報96101現場新聞(記者 岳亦雷)近日,消費者葉先生在樂天瑪特洋橋店購買到幾袋孜然粉,但他發現每個包裝上都有倆生産日期,兩者相差近6個月,且較早一個日期有被擦拭過的痕跡,懷疑該商品被翻包。昨日,該超市公關人員王女士稱,會去相關部門核查。
北京晨報記者注意到,葉先生購買的這幾袋孜然粉為吉得利品牌,保質期為36個月,但每袋均有兩個生産日期。在包裝中部,標示的日期為2015年4月3日,但在包裝口,還有一個日期,顯示時間為2014年10月12日,兩者相差近6個月。不過可以看到,時間較早的日期有被擦拭過的痕跡,但擦拭並不徹底,黑色字跡仍明顯印在包裝上。
葉先生説,“一袋食品上有兩個不一樣的日期,一看就是被翻包過的,否則為何兩個時間相差近半年呢?”《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中明確規定,應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産日期和保質期,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
葉先生還透露,自己此前在該超市買到有兩個生産日期的白桃果幹,兩者也是相差半年時間。“超市一直説是廠家的責任,拖著不給解決,都拖了我好幾個月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12331人員稱,一個包裝上肯定不能出現倆日期,但是否是篡改日期的違法行為,需要消費者舉報後由執法隊員調查後才能下結論。
新《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産或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向生産者或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以1000元為準。葉先生據此向超市提出索賠要求,但對方一直沒有正面回應。
昨天,記者前去超市採訪,前臺客服表示會讓超市公關人員答覆記者。記者又致電該超市公關人員王女士,她表示自己此前不知此事,會去相關部門核查後答覆記者,但此後記者並沒收到答覆。昨天下午,記者再次撥打王女士手機,對方始終未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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