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嚴控小戶型商品住宅審批
- 發佈時間:2015-11-14 09:28:00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邵長春 通訊員 成和軍
房地産行業在海南區域經濟中的地位舉足輕重,對我省地方財政貢獻巨大,但長期以來,海南房地産業的結構性問題、季節性空置問題、經營性地産與保障性住房的平衡問題等也日漸突出。
近日,省政府正式下發了《關於促進房地産業轉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如何加強規劃管控,統籌優化房地産業發展等做了具體要求。
優化房地産空間佈局
嚴控小戶型商品住宅審批
《意見》強調,省住建、國土等部門要在全省“多規合一”改革中,統籌優化房地産空間佈局。北部海口、澄邁、文昌一體化發展區,綜合發展居住、旅遊、商業、辦公、會展等各類房地産;南部三亞、陵水、樂東、保亭一體化發展區,重點發展與旅遊、文體、健康、醫療、養生結合的房地産;東部地區重點發展以旅遊、會展、醫療、養生為特色的房地産;中部地區嚴格控制房地産開發;西部地區重點發展産業配套與旅遊度假相結合的房地産。逐步形成特色各異、互補性強的房地産空間發展格局。
《意見》特別指出,要加強對海岸帶、中部生態核心區、濱水地帶以及各類保護區、重點景區、旅遊度假區等關鍵區域的規劃管控,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內,禁止一切商品住宅項目開發建設。
要優先滿足經營性房地産的發展需要,適度控制商品住宅開發;對於新建商品住宅項目,在滿足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基礎上,優先發展功能齊、配套全、環境優的高品質産品,嚴格控制小戶型商品住宅審批。
把好土地閘門
控制房地産開發規模和節奏
《意見》指出,各市縣政府應根據具體情況,編制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並在每年3月底前報經省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同意後公佈執行。市縣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未經省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同意的,市縣政府不得供應商品住宅用地。
對已供應且未動工商品住宅用地面積較大、商品住宅庫存消化期較長的市縣,要減少直至暫停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因改變土地用途用於商品住宅建設,以及農墾用地轉為商品住宅用地的,納入所在市縣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管理。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增強城鄉規劃依法行政水準,促進商品住宅用地優質優用。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前,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經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容積率、建設內容和標準等規劃條件。控制性詳細規劃未經依法批准前,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出具用地規劃條件的文件,市縣政府也不得批准土地供應方案。
加快結構調整
構建多元化房地産産品體系
《意見》強調,各市縣要加快房地産産品結構調整,增加經營性房地産比重,逐步降低普通商品住宅開發比例,改變以住宅為主導的單一房地産産品結構,全面提升房地産産品品質,實現産品附加價值最大化。
各市縣政府要加快建立住房租賃資訊政府服務平臺,加快實行房屋租賃合同網上登記備案,鼓勵成立住房租賃經營機構,開展住房租賃專業化、規模化經營。支援房地産開發企業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並舉的經營模式轉變,將其持有的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賃市場,或轉成租賃型旅遊、健康養生地産等。積極推進房地産投資信託基金試點,拓寬企業融資渠道,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各市縣可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從市場上購買或租賃商品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本報海口11月13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