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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胡適與“鳥”

  • 發佈時間:2015-11-14 01:30:49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物紀事

  魯迅和胡適還是有很多共同點的,魯迅寫了《中國小説史略》,胡適則有《中國章回小説考證》。我估計,他倆和灑家一樣,古典小説中可能更加愛讀《水滸》,為什麼這麼説呢?《水滸》中李逵的名言是:“招安招安,招個鳥安!”“殺到東京,奪了鳥位!”我有一個發現,兩位新文化運動的大師,都愛用李逵們常用的這個“鳥”字。

  魯迅是比較粗野的,他的書房即取名為“綠林書屋”,絕對沒有士大夫那麼雅致,雖然手無縛雞之力,與“水滸”中人,似是同道。魯迅的血液中,帶有很強的野性。在廈門時,深更半夜,將尿的尿從樓上往下潑等等,這些“劣跡”是正人君子所沒有的。所以,當瞿秋白説他是喝狼奶的人時,當瞿秋白髮現了他的狼性時,他甚至感到心靈被照亮了,寫下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當以同懷視之”這樣的條幅相贈。這是兩個一樣有著野性的正統社會的叛逆者和掘墓者的心靈契合。所以,魯迅“鳥”隨口出,猶如天成。在《范愛農》中,留學生抵橫濱,被關吏翻出一雙繡花的弓鞋來,魯迅“心裏想,這些鳥男人,怎麼帶這東西來呢”,很是不滿。好一個“鳥”字,既可讀出魯迅心態的年輕,還能看出他的野性。

  胡適留學西洋,不是長衫馬褂,就是西裝領帶,衣冠楚楚,正人君子,屬魯迅説的“有身分的上等人”一類。可是,或許《水滸》看多了,耳濡目染,竟也出口成“鳥”了。

  1915年夏,一向溫文爾雅、寬容大度的胡適,已確定轉學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哲學博士學位,一時心血來潮,做了一件事後心中“甚為懊悔”的輕率之事——當時駐華盛頓清華學生監督處的主辦書記鐘文鰲,熱心於中國社會的改革,在每月給學生寄支票的同時,信封裏總要插入一張小傳單,印有:

  不滿二十五歲,不娶親。

  廢除漢字,取用字母!

  多種樹,種樹有益。

  平時,胡適熟視無睹,總是把它丟進紙簍了事。而此時,他卻在鐘文鰲的小傳單背面寫上:“像你這樣的人,既不懂漢字,又不能寫漢字,而偏要胡説什麼廢除漢字,你最好閉起鳥嘴!”好一個“鳥嘴”,一向太過陰柔的胡適,驟然有了一股陽剛之氣!

  有人説,這是文質彬彬的胡適一生中唯一一“鳥”(似乎是唐德剛説的),其實不然,我後來又發現了胡適甚至比魯迅還多了一“鳥”。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初的一個“雙十節”的前夕,上海的幾家報館約胡適做紀念文章,他因為時間緊,便做了一首詩,題為《雙十節的鬼歌》,最後一節寫道:

  別討厭了,可以換個法子紀念了!

  大家合起來,趕掉這群狼。

  推翻這鳥政府,起一個新革命,造一個好政府:

  那才是雙十節的紀念了!

  溫和的一向主張改良的胡適當了一回“革命黨”——他居然要“推翻這鳥政府”了!

  偉哉,胡適!

  台灣作家吳錦發寫了中篇小説《消失的男性》,一個愛鳥者,把自己變成了鳥,身上長滿羽毛,飛了——成了標準的“鳥人”。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罵“鳥人”時,多是念作飛鳥的“鳥”,電視連續劇《水滸》也是這麼念的。這是錯罵了,讀錯音了。查《現代漢語詞典》,所謂“鳥”,同“屌”,“舊小説中用作罵人的話”。

  實實在在的罵人話,出自魯嘴,不足為奇;出自胡嘴,真是胡説!

  “鳥”就“鳥”了,其奈我何?不亦快哉?“不須放屁,試看天地翻覆”!滿嘴髒話雖粗俗,一生不“鳥”非丈夫,老舍説,“粗野是一種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種毛病”,胡適終於克服了“毛病”,從而獲得了陽剛的力量,終於像了一條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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