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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家居貓膩多“秒殺”勿圖快

  • 發佈時間:2015-11-13 07:00:12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滑鼠輕點,完成下單付款,家居網購就這麼簡單?那你就錯了,大宗商品的網購交易,真正容易産生糾紛的是售後,物流和安裝都有可能産生各種意想不到的“麻煩”。

  購物流程被“分段”

  消費者徐小姐對傢具類預付定金的做法有些覺得“不放心”。她原本打算趁著“雙11”買一件櫥櫃,最後選中的商家表示,“雙11”的優惠提前啟動,不必趕在這一天,但是需要預付40%的定金,在徐小姐確認收貨之後寄送合同,然後製作傢具,送貨前付清尾款即可。“我與店家商量過,預付定金萬一要退行不行,對方説基本不會退”,她表示,自己對實物效果如何畢竟無法確定,“只是看圖片和商家信譽覺得還不錯”,萬一齣了什麼問題,豈不是40%的定金都要泡湯?傢具的價格也不是小數目,哪能説不要就可以不要的。對此,商家的解釋是“這款傢具是根據尺寸定制的,以前遇到過買家申請退款而傢具已經做好的情況,這樣的傢具無法再進行銷售,商家要承擔很大的損失,所以才要求預付定金”。

  對此,淘寶方面有關負責人提醒,傢具類預付定金是正常流程,尤其是一些特殊尺寸的定制傢具,消費者需要認清賣家的信譽和評價,謹慎下單,並且保留旺旺等聊天記錄作為依據;如果傢具確有品質問題,是可以申請退款退貨的。

  傢具退貨有附加條件

  針對家居産品的退貨要求,各大平臺和商家都有“附加條件”:所退貨物不得影響商家的二次銷售;顧客承受相關的運費、包裝費、服務費、安裝費等前期費用;定制傢具不可退貨。

  “説是無理由退貨,其實很多時候還是得給個理由,而且不是你想退就能退的”,消費者商小姐説,“關鍵就是這個不得影響商家的二次銷售,很多商家都是拿這個做文章,導致想退不能退”,她提到,她網購了一款床墊,使用了3天,她覺得不太滿意,想退貨,“跟商家協商,結果對方説,床墊使用過就拆開保護膜了,退貨的話只能低價處理,這屬於影響二次銷售,不能退”。

  記者了解到,因為包裝和安裝等方面的問題,傢具類商品退貨存在不少門檻。陳先生網購了一款小裝飾櫃,運到後他自行安裝完畢,發現跟自己客廳預留的空間尺寸有出入,於是想退貨,商家表示,商品本身尺寸並無問題,是消費者自己計算有誤,商家不存在責任,而且安裝是該消費者自行完成的,如果退貨需要拆分,會導致商品損壞可能影響二次銷售,因此不同意退貨。

  操作難點導致“退貨難”

  “家居建材類産品基本屬於大宗消費品,網購操作中,物流是個非常容易産生糾紛的環節”,業內人士表示,在實際操作中,“有理由退貨尚且經常産生糾紛,更遑論無理由退貨了”。

  針對新消法中的“七天無理由退貨”,中消協指出了問題的關鍵所在:交易雙方對法規的理解不同。由於對新消法第25條“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適用範圍和具體執行標準存在不同理解,商家不斷擴大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清單,甚至製造退貨障礙,給消費者依法維權帶來了困擾。

  中消協認為,商家在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有關規定上普遍存在以下問題:首先,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標注不明顯,購物過程中缺乏“一對一”的確認程式;其次,商家的退貨標準過於嚴苛,導致退換貨投訴增多;第三,擅自擴大對“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解釋。

  專家認為,具體到不適宜退貨的商品種類界定上,經營者不能以對自己有利來確定該商品是否不適宜退貨,“經營者應該根據商品的性質來確定,並保證不適宜退貨的商品得到消費者的普遍認同。”

  “刷單”現象要警惕

  消費者顧小姐爆料,“雙11”前,她諮詢過一個小傢具的店舖,並且加了買家的微信,“可以獲得紅包”。到了“雙11”晚間,她發現自己被拖進一個微信群,群主正是該賣家,號稱“進群送東西”。賣家稱,為了方便客戶反映品質等問題,更好地提供後續服務,也方便大家購買新品,所以才建立這個微信群。但是,很快顧小姐就發現不對勁了。

  “賣家要求大家在12點前將他店裏的東西放進購物車,説這樣淘寶才能檢測到,然後12點後拍下並付款,等收到贈品之後,可以讓客服返款再確認支付”。她起先覺得這可能是商家刷單或者刷信譽的做法,但後來覺得事情可能不那麼簡單,“群裏很多人響應,還好我保持了一點冷靜,越看越覺得託兒太多”,她擔心,如果只是刷單,違規操作不可取,但是,如果是其他騙錢的騙局就麻煩了。

  對此,專家提醒:無論商家以什麼理由“刷單”,消費者都不要上當,而應該向官方渠道舉報,避免自己錢財損失的同時,還可以避免刷出來的信譽誤導其他消費者;對這樣的商家,要儘量避開。

  南方日報記者 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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