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單位車改全面完成 27省將取消公車73.9萬輛
- 發佈時間:2015-11-13 07:01:06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昨天,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宏觀經濟運作數據並回應熱點問題。發改委政研室主任、新聞發言人施子海介紹,目前,中央企業和事業單位車改方案正在抓緊制定;各省份基本上都形成了車改方案,目前已經批復27省份車改方案,參與車改的公務人員涉及到772.9萬人,改革前公車總數是163.3萬輛,將取消73.9萬輛,壓減比例達到45.22%。
關鍵詞
公車改革
中央單位車改已全面完成
去年7月,中辦和國辦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文件規定,2014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應力爭基本完成公車改革;地方黨政機關在2015年底前完成。
施子海介紹,車改自啟動以來總體進展順利。目前,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的140個參改部門車改已經全面完成,參改公務人員49355人,取消車輛3868輛,壓減61.8%,全部規範公開處置,收入上繳國庫;安置司勤人員2126人。
此外,中央垂直管理系統車改已經啟動,中央企業和事業單位車改方案正在抓緊制定。
29省份已上報車改方案
對於地方車改,施子海表示,地方車改情況相對複雜一些,車改領導小組上半年組織專門的力量進行調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解決辦法,已獲得地方理解和支援。
據介紹,目前各省份基本上都形成了車改方案,29個省份已經正式上報,27個已經得到了批復。
“應該説我們能夠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時間完成車改任務。”施子海表示,公車改革的節支效果比預期好。經過預算,中央國家機關車改節支率達到10.5%,地方已經批復的27個省份平均節支率在7.78%,均高於7%的預期目標。
“這只是根據直接節約支出測算的節支率,如果考慮到司勤人員的相關支出、車位的建設以及其他的潛在費用,可能我們節支率比實際目前的10.5%或者7.78%都還會有所提高。”施子海説。
-馬上就訪
針對昨天發改委發佈的車改數據,京華時報記者就此採訪了公車改革專家葉青,他認為今後隨著地方將事業單位納入車改,地方還有望再取消近30萬輛公車。而在車改實施後,他強調有關部門一定要通過為保留車輛安裝特殊的識別號牌,以及安裝定位系統等手段,為社會監督提供便利。
地方事業單位納入車改後
有望再取消近30萬輛公車
釋疑 1
為何地方車改力度比中央小
因事業單位尚未納入
國家發展改革委透露的消息顯示,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車改壓減比例達61.8%,而27省份車改壓減比例只有45.22%。對於地方車改力度不如中央的問題,葉青認為,這應該與當前地方車改還主要針對機關公務員,地方事業單位較多,而不少地方還未將事業單位納入有關。不過葉青也強調,對於中央和地方車改壓減公車的數量和比例,他認為這第一大步邁的力度已經不小了。只要後續真正都能夠得到落實,應該説我國車改已算是開了個好頭。
27省份公車改革後還剩餘89.4萬輛。他預計,隨著後續地方車改將大部分事業單位也納入,屆時在剩餘的89.4萬輛公車中,可能還要再取消約三分之一,即29.5萬輛左右。
釋疑 2
建公車服務中心是否會成常態
屬過渡舉措改革還會繼續
《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各地對未能及時處置的車輛,採取設立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的方式,過渡期由各地確定。葉青介紹,他了解到個別地方,特別是一些財力較充裕的地方,這次的車改方案就沒有大量取消公車,而是把大量公車從各單位集中起來,建設一個公車調度服務中心,供各單位使用。
對此他認為這屬於一個過渡性舉措,雖然符合現在中央的要求,但根據中央“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要求,預計3年後這些地方還要繼續車改,進一步取消剩餘的公車。
釋疑 3
下一步公車改革重點
國企車改應儘快提上日程
在機關車改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車改,特別是國企車改應儘快提上日程。葉青透露,國家發改委在《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已明確提出,2015年要啟動國有企業單位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並在一些單位開展試點。但目前各地基本沒有動靜。
僅湖北省表態,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市、縣、鄉鎮公車改革。之後再適時啟動全省其他事業單位、國企和國有金融企業公車改革,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全面完成公車改革。按照國家的要求,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車改後,不得再配備車輛,對保留的必要的經營用車和事業單位業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取消與經營和業務保障無關的車輛。
葉青認為,企業人員大都是從事經營活動的,自主性比黨政機關更強,更適合“取消公車發車補”的模式,也容易實行出行的社會化與市場化。
釋疑4
剩餘公車如何監管
警惕“變相”享受專車待遇
葉青認為,一定要重視剩餘公車的監管問題。他介紹,針對剩餘公車,湖北通過建立跨部門綜合執法用車平臺解決。綜合執法用車平臺8月底已投入使用,共有45輛車。相對於以前車輛分散在各單位,綜合用車平臺使車輛利用率更高,同時也從源頭上杜絕了這些執法車“公車私用”的可能。對於剩下的車輛如何監督,湖北省也規定,保留車輛要按照規定使用,並將為保留車輛安裝識別號牌,這就為社會的監督提供了便利,再安裝定位系統,便於內部監控車輛的運作軌跡,繼續實施節假日公車定點封存制度。
葉青還介紹,還有消息稱極個別地方車改後一些基層領導幹部通過與出租公司合作,讓出租公司為其安排相對固定的司機和車輛。甚至還有消息稱個別地方領導幹部可能通過幾天一換車、幾天一換司機的方式,號稱已經取消了專車,但實質上還在享受專車。對此葉青建議,地方監管部門一定要對於車改後曝出的各種問題加大監管和查處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