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或獲賠29億?
- 發佈時間:2015-11-11 07:00:05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方日報訊 (記者/牛思遠 趙兵輝)11月9日晚,白雲山發佈公告稱,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院)下達裁定書認為,加多寶6家關聯公司所提反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反訴受理條件的明確規定,一審法院對反訴不予受理的處理具備事實與法律依據,作出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這也是加多寶在與王老吉的系列糾紛案中第12次“失利”。加多寶方面回應稱,此案至今尚未進行實體審理,加多寶仍有機會勝訴,且其訴求也可以另行起訴。
廣藥:大幅增加索賠額
公告顯示,2014年5月,廣藥集團提起民事起訴,訴請判令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廣藥集團“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加多寶在國內多地註冊的6家公司均為被告對象。
今年2月,廣藥集團將原10億元賠償金額變更為29億元,得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隨後,6家加多寶相關公司向廣東省高院提起反訴,請求廣東高院判令廣藥集團賠償6家加多寶公司經濟損失10億元,以及反訴訴訟費由廣藥集團負擔。
2015年5月,廣東省高院做出裁決,認為包括反訴請求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不予受理。隨後,6家加多寶相關企業又向最高院提出反訴請求。10月27日,最高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於王老吉賠償額度的變更,廣藥集團表示,根據是6家加多寶相關企業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間,侵犯“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廣藥集團依法調取了加多寶相關公司的工商登記資訊,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相關專項分析顯示加多寶凈利潤合計約為29億元。鋻於此,王老吉將之前的10億索賠額度更改為29億。
加多寶:另行起訴仍有勝訴希望
而對於此次最高院的終審裁決,加多寶方面11月10日向南方日報記者回應稱,最高院的裁定僅僅代表法院沒有同意將加多寶的反訴與廣藥的本訴合併審理,並不代表加多寶在反訴中所主張的權利不會得到法院支援,加多寶仍有權另行起訴。
加多寶在回應中還表示,該案至今尚未進行實體審理,加多寶相信依據國家法律的規定和商標許可的規範,合法正當使用商標的行為,一定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加多寶公司將在本訴的審理過程中堅定不移的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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