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不對稱易引發金融消費侵權
- 發佈時間:2015-11-11 02:37:21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沙晚報訊(記者 李素平)“資訊不對稱問題突出,金融機構違規頻發。湖南轄內發生的‘存款變保險’、冒名貸款導致不良信用、理財産品銷售誤導等金融消費投訴熱點,反映出金融機構經營行為不規範。”人行長沙中支近日發佈的《2015年湖南區域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環境評價報告》顯示,近年來,湖南區域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環境整體較好,不過,也存在需關注的上述問題。
評價報告顯示,湖南14個市(州),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環境評價綜合排名前5位的市(州)依次為:長沙市、郴州市、益陽市、岳陽市、株洲市。
定居長沙多年的康女士,今年春節期間被五一大道附近某培訓機構冒名辦信用卡並盜刷4萬多元,還導致了信用報告逾期。為追討維權奔波,康女士收集了銀行客服短信等證據,並輾轉多次找到當事銀行和該培訓機構協商,至今仍未完全償清欠款。在各種金融消費維權案例中,類似情況並不少見。
“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責任主體是金融機構。作為金融消費的相對方,金融機構熟悉和掌握著較多的金融服務和産品資訊,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驅動下,憑藉著資訊優勢,較容易出現不規範經營行為。”評價顯示,湖南轄內“存款變保險”、理財産品銷售誤導等成為金融消費投訴熱點,而違規使用他人資訊冒名貸款,導致産生不良信用記錄等現象也有出現。
金融消費區別於其他領域的消費,專業性更強,這也註定了因為突出存在資訊不對稱,金融消費者維權的難度很大。在侵權行為中,金融機構有可能利用金融消費者的認知偏差,使用格式合同、隱含條款、不明收費等方式,侵害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放大金融消費風險。一旦發生維權糾紛,金融消費者往往因為難以收集證據而容易敗訴,加上訴訟程式複雜、時間長,普通消費者一般難以承受高昂的維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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