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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首例流量劫持刑案:10個月獲利75萬被判3年

  • 發佈時間:2015-11-10 18:1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上海11月10日電 (李姝徵 王治國)利用各種惡意軟體修改瀏覽器、鎖定主頁或不停彈出新窗口,強制訪問某些網站?答案幾乎都是肯定的。利用這種手段網民添堵、讓自己發財,這就是流量劫持。

  記者11日獲悉,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中國大陸首起流量劫持刑案,兩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以及退繳在案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劫持”流量

  10個月獲利75萬餘元

  付某,陜西人,高中文化;黃某,廣東人,大學文化。從2013年底至2014年10月,付某、黃某等人租賃多臺伺服器,使用惡意代碼修改網際網路用戶路由器的DNS設置,進而使用戶登錄“2345.com”等導航網站時,跳轉至其設置的“5w.com”導航網站。兩人再將獲取的網際網路用戶流量出售給“5w.com”導航網站所有者、杭州久尚科技有限公司。

  “2345.com”網站察覺後向警方報案,上海警方于2014年10月份立案。2014年11月17日,被告人付某接民警電話通知後自動至公安機關,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後被告人付某讓其母親熊某打電話勸被告人黃某投案,2014年11月17日,被告人黃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經查,兩名被告人短時間內違法所得高達75.47萬餘元人民幣。

  危害甚巨

  流量劫持有多種方法

  説起流量劫持,多數網民以為跟自己沒多大關係,不少人還將這個概念與最近熱門的“偷流量”混淆。

  其實所謂偷流量,簡單來説就是有人實際只用了50MB流量,但被後臺計算為100MB,根本原因是計算流量時動了手腳。

  而流量劫持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資訊網路安全公安部重點實驗室主任金波介紹説,流量,就是網路上傳輸的數據量。正常上網時,數據會在網民的客戶端與正確的網站伺服器之間傳輸,我們才能瀏覽網頁、下載歌曲、收看視頻。如果你原本想訪問A網站,但是有人偷偷做了手腳,讓你實際上打開的是B網站,這就叫流量劫持。

  流量劫持有多種方法,其中一種是DNS劫持。這也正是付某、黃某兩人所採取的方式。DNS是負責域名解析的伺服器,舉一個例子,我們訪問百度輸入的是域名www.baidu.com,電腦要通過DNS將域名轉化成具體的IP地址,如58.217.200.39。一旦駭客破壞了DNS解析的過程,輸入域名後,可能轉化為駭客指定的IP地址,用戶往往很難看出破綻,但所有的流量都會轉向駭客指定的虛假的伺服器,駭客不但可以很容易獲取各種密碼、個人資訊等,還可以植入木馬病毒,盜竊個人財産。

  法院判決

  兩被告每人平均獲刑3年

  因為流量劫持行為,曾有公司民事起訴索賠的先例。但長期以來,流量劫持行為並沒有被定義為刑事犯罪,因此不少人把它當做一種快速牟利的手段。而對用戶來説,一旦遇到瀏覽器被篡改,只能自助救濟;對那些不懂電腦的人就是一場噩夢,被迫重裝作業系統的大有人在。

  這次浦東法院的判決,首次在司法層面將流量劫持認定為犯罪。

  浦東法院在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付某、黃某違反國家規定,對電腦資訊系統中存儲的數據進行修改,後果特別嚴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均已構成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分別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付某、黃某具有自首情節,可以減輕處罰;被告人付某讓其母親勸説被告人黃某投案,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依照刑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對被告人付某、黃某均可以宣告緩刑。

  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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