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亂象整治 助力消費升級
- 發佈時間:2015-11-09 20:19:0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1月9日電(記者鄭昕、王凱蕾)隨著“雙11”臨近,電商之間的價格戰、廣告戰愈演愈烈,虛假宣傳、刷單注水等種種亂象層出不窮,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也直接侵害消費者權益。加強亂象整治,對規範行業發展、推動消費升級意義重大。
近年來,每到諸如“雙11”這樣的消費節點,電商企業都要開展激烈競爭。良性商業競爭有利於激發行業企業活力,但惡性競爭只會惡化行業生態,從長遠上看不利於消費者根本利益。
有些電商平臺為了打擊競爭對手,竟要求商家在入駐時“二選一”,即要入駐自己就不能入駐對手的平臺,這實際已經涉嫌違法。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沒有正當理由,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否則構成壟斷。
在廣告宣傳領域,一些電商企業廣告宣傳聳人聽聞,動輒“零元購”、“銷量第一”,甚至誇大産品功效,利用虛假圖片進行産品間不實對比宣傳來誤導消費者。而根據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廣告法,這種搏出位、奪眼球的任性行為,已經涉嫌違反廣告發佈規範、禁止性廣告行為的有關條款。
為規範市場秩序,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明確提出對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違法行為要嚴加打擊;國家工商總局也制定了《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對此,電商企業應加強自律,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為行業健康發展貢獻正能量。
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在出臺相關管理規定的同時,更要加強執法監管。對電商觸犯底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督促電商規範合法經營,引導理性競爭,從而讓電子商務在法治軌道健康發展,真正成為拉動消費進而拉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