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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3年左右有效遏制網路侵權假冒行為

  • 發佈時間:2015-11-08 07:1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3年左右有效遏制網路侵權假冒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打擊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營造開放、規範、誠信、安全的網路交易環境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當前以“網際網路+”為主要內容的電子商務發展迅猛,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強勁動力。但是,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行為也呈多發高發態勢。

  要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統領,以改革創新監管制度為保障,以新資訊技術手段為支撐,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為目標,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行為,初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監管格局,促進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為創新創業增添新活力,為經濟轉型升級注入新動力。

  《意見》要求堅持依法監管、技術支撐、統籌協作、區域聯動、社會共治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統籌協調機製作用,提出四方面舉措。

  (據新華社)

  ■ 舉措

  一是突出監管重點。

  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對網上銷售假劣農資、食品藥品、化粧品、醫療器械、電器電子産品、汽車配件等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利用網際網路侵權盜版等違法行為。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新資訊技術,創新市場監管手段,加強域名屬地化、網際協議地址(IP地址)精細化管理和網站備案管理,推行網路實名制,推廣使用電子標簽。

  二是落實企業責任。

  指導和督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加強對網路經營者的資格審查,配合執法部門反向追溯電子商務平臺上的侵權假冒商品經營者,制止以虛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戶信譽的行為。督促網路服務商落實“通知-刪除”義務,指導和督促配送、倉儲、郵政、快遞等企業推行寄遞實名制。提供商品競價排名搜索服務的網站,應當提醒消費者搜索結果來自競價排名,避免誤導消費者。

  三是加強執法協作。

  完善部門間執法聯動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線索通報、案件諮詢、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建立資金流動監管工作機制,依法追查交易資金賬戶。健全區域間執法協作機制,鼓勵京津冀、長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區推進案件線索和資訊共用。完善跨境執法交流協作機制。

  四是健全長效機制。

  加快電子商務領域法規建設,明確網路商品交易規範、爭議解決方式、法律責任以及各類電子交易憑證、電子檢驗檢疫報告和證書的法律效力。針對利用微信、微網志等銷售侵權假冒商品行為研究監管措施。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設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發佈失信企業“黑名單”。加強執法部門與電子商務企業的資訊溝通與交流。加強輿論和社會監督,增強消費者自覺抵制侵權假冒商品的意識。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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