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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偉民:財稅體制改革要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

  • 發佈時間:2015-11-09 15:34: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11月9日電 (王子侯)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了吹風會,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就十三五規劃建議相關情況進行了解讀。楊偉民表示,財稅體制改革關係到整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企業、政府、居民個人三者之間的關係,收入怎麼分配,這是改革中的重點,現在財稅體制改革要根據新的情況要做出調整,進一步強調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的事權和支出責任,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楊偉民認為,之前財稅的一個方向是中央集中的稅收、集中的財力相對較多,而地方承擔的事權相對較少,所以今後要考慮到加強中央統籌的事權。與過去相比較,事權和支出責任會更加匹配。要考慮稅種的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劃分,過去也是實行分稅制,比如增值稅,中央多少、地方多少,未來可能會改變這種分稅模式,而是中央拿什麼稅,地方拿什麼稅,省一級政府拿什麼稅、市縣政府拿什麼稅,也可以説是分稅制,但是按稅種分,而不是按稅率分,這樣才有利於調動地方發展經濟的積極性,也有利於化解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保障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包括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建設支出。

  楊偉民介紹,在此之前特別是地方基層,市縣財力比較有限,建設上相當大程度依靠于土地財政及其房地産的開發。現在房地産進入到調整階段以後,相應的收入大幅度減少,建設資金來源就成問題了。所以,今後如果稅種劃清楚了,地方有穩定的稅收了,就可以保障相應的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和社會管理方面支出,這樣能夠更好地體現社會公平。

  按照管理學意義的角度來講,收的多,往下支的環節多,使用的效率是低的。楊偉民認為,下一步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具體怎樣推動相應的財稅改革。房地産稅改革需要和整個稅制的調整和改革,包括下一步深化住房制度的改革要相匹配,因為稅不是一個獨立的問題,它是和整個領域的體制建設、制度建設相關聯的,需要統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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