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五年中國將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及支出責任
- 發佈時間:2015-11-09 13:5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9日在北京指出,“十三五”期間,將進一步強調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的事權和支出責任。
楊偉民是在當日于國新辦介紹並解讀“十三五”規劃建議有關情況時作出上述表態的。他坦言,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個“難點問題”,因為它關係到整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明確了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以及企業、政府、居民個人三者之間的關係。“這是改革中的重點,也是一個難題。”他説。
2013年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將財政定位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從而揭開了繼上世紀90年代“分稅制”以來的新一輪財稅改革大幕。
“上次(十八屆三中全會)就財稅體制改革已經做出了比較全面的部署,現在根據新的情況可能要做一些調整,哪些可能需要進一步加快,哪些可能需要考慮到先後順序的問題。”楊偉民説。
楊偉民透露,在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進一步強調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的事權和支出責任,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在此之前財稅的一個方向是中央集中的稅收、集中的財力相對較多,而地方承擔的事權相對較少,所以今後要考慮到加強中央統籌的事權。”楊偉民説。他指出,財稅制度改革的一個基本原則是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
楊偉民指出,在未來一段時期內,要考慮稅種的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劃分。他指出,與此前施行的分稅制相比,未來的“分稅制”將按稅種分,而不是按稅率分。這樣才有利於調動地方發展經濟的積極性,也有利於化解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保障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包括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建設支出。
“按照管理學意義的角度來講,收的多,往下支的環節多,使用的效率是低的。”楊偉民説,從這個意義上講,需要進一步研究如何推進新“分稅制”下相應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