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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三輪車到底算什麼車? 尚無國標難“持證上路”

  • 發佈時間:2015-11-09 14:08:4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給貴報去信求助,請你們為産品品質保駕護航!”不久前,本報投訴熱線收到河北唐山讀者老耿寄來的一封信。在信中,老耿講述了自己近來遇到的一件令他備受打擊的事。

  一撕就掉的商標

  今年6月,年近七十的老耿從江蘇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新村18號歐祥風馳機車科技有限公司購進了30輛電動三輪車,準備在老家開一家電動三輪車銷售店。“在農村,這種既經濟又方便的載貨電動三輪車使用很普遍,很多農戶都用它拉肥料、拉糧食。”但出乎老耿意料的是,收到貨後老耿發現,這些車身上除了貼著一張寫有“歐祥”字樣的透明不幹膠以外,既沒有合格證,也找不到廠名廠址和其他任何資訊。“這張不幹膠商標一撕就掉。一旦撕掉了,這30輛電動三輪車就成了‘三無産品’!這樣的産品叫我怎麼售賣給別人呢?”老耿説,30輛電動三輪車花了自己6萬多元錢,本想著能從中掙點養老錢,現在倒好,貨一直堆在家裏,賣也不是不賣也不是。

  記者致電歐祥風馳機車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黃經理。“我們主要生産電動自行車,按照國家標準生産的,證件也都是齊全的。電動三輪車是委託別的廠代加工,合格證什麼的都有,只是發貨時忘了裝進去。如果需要,我們隨時可以給他快遞過去。”記者詢問:“産品出廠前是否經過品質檢測?”黃經理回答:“當然有的。”

  “持證上路”尚不可行

  電動三輪車是以電瓶為動力、電機為驅動的拉貨或拉人用的三輪運輸工具。電動三輪車因其適用性強、機動靈活、維護簡單、維修方便、價格低廉等優點,可以靈活地穿行于狹小的馬路間。因此,在農村運用很普遍。

  但是,備受農民朋友們歡迎的電動三輪車卻並不是“持證上崗”。“電動三輪車目前還未進入國家工業和資訊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和産品公告目錄,無法辦理註冊登記和申領牌證,車輛也不得上道路行駛。根據交通法規定,車輛上路行駛必須申領號牌,無牌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汽車專家、祥龍博瑞汽車服務集團總工程師魏俊強告訴記者。也就是説,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電動三輪車大都沒有經主管部門頒發生産許可,這些車輛既不能註冊登記上牌,也不能上道路行駛。

  據了解,國家郵政局去年出臺了國內首部電動三輪車行業標準——《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標準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系統地明確了用於快遞運輸的電動三輪車的安全性要求,在車輛的尺寸限值、裝載品質、最高車速、制動距離、機械性能等多項指標上均有明確規定,以確保快遞三輪車品質,提升安全性能。另外,一些地方也根據本地電動三輪車的生産、使用實際,制定了地方標準。河南省就在2012年頒布了《輕型電動三輪車》地方標準,指導河南省電動三輪車的生産。

  “我國還沒有統一的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江蘇省自行車、電動車協會會長陸金龍介紹。江蘇是我國電動車生産的主要集中地,陸金龍説,這些年來,國家對電動自行車加強了管理,也出臺了一系列的標準和規定。“應該説,目前電動自行車生産已經納入了比較規範的軌道。但是,國家對電動三輪車的管理政策還沒有明晰。比如,是否劃入機動車範圍進行管理、對生産企業是否應該提出相應資質要求等等。”陸金龍表示,由於電動三輪車本身具有環保、經濟和使用便捷等特點,應用範圍日益廣泛,需求量也在不斷增加,近幾年發展很迅猛。“這是一個新生事物,急需國家和行業的引導與規範。希望電動三輪車也能像電動自行車一樣,被納入規範生産、嚴格管理的軌道。”

  截至記者發稿時,老耿與廠家對這30輛電動三輪車的處理意見還沒有達成一致。老耿想找廠家退貨,拿回自己的6萬元錢;廠家卻只同意補齊合格證,不同意退貨。30輛電動三輪車到底能賣不能賣,老耿依然沒有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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