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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屢次違規披露資訊被下整改“通牒”

  • 發佈時間:2015-11-09 14:08:5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11月8日記者獲悉,江西證監局近日公佈通告,泰豪科技因屢次資訊披露違規,被下整改通知書。負主要責任的,主要是該公司的董事長、總裁及董秘。相關專家表示,作為上市公司,對影響自身經營的重大事件,須及時完整地披露,便於投資者參考與決策。

  延遲半個月披露重大訴訟案

  據江西證監局的通告,泰豪科技子公司上海泰豪智慧節能技術有限公司,今年7月21日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交關於山西美錦煤化工有限公司、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違約的民事起訴狀。

  隨後,7月27日法院立案,7月30日公司代繳訴訟費371.68萬元,7月31日法院正式出具受理通知書。根據訴訟金額,泰豪科技本次訴訟屬於需及時披露的重大訴訟事項,但其遲至8月15日才披露,拖了半個月,明顯不符合《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同時,泰豪科技向法院提交能源管理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中,訴訟金額合計7.35億元,但8月15日對外披露的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公告,未披露具體金額,資訊披露不完整。

  定期報告遺漏了關鍵事項

  在江西證監局下發的通告中,泰豪科技2012至2014年年報、2012至2015年半年報中未披露上海泰豪與山西亞太之間幹熄焦項目能源管理合同的簽訂、後續執行等資訊,如期間項目設備完工情況、對方逾期付款、合同變更等。今年半年度報告于8月18日經第五屆董事會第33次會議決議通過,並於8月20日對外公告,但半年報的附注中未披露上海泰豪與美錦煤化工、美錦集團之間的重大訴訟事項。

  另外,經查明,泰豪科技未嚴格按照資訊披露管理制度,履行披露文件製作、審查、簽發等相關流程,未存檔保存等,顯示出資訊披露事務管理不完善。

  重要合同簽訂未臨時公告

  據了解,上海泰豪2012年6月6日與山西亞太焦化冶鎂有限公司簽訂幹熄焦項目能源管理合同,項目建成後,雙方分享該項目産生的節能效益。同日,上海泰豪、山西亞太、美錦集團簽訂保證合同。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測算,該能源管理合同屬於應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但泰豪科技未作臨時公告。

  今年3月1日,上海泰豪與山西亞太、美錦煤化工簽訂了一份《三方協議》,明確約定山西亞太在能源管理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美錦煤化工。與此同時,上海泰豪、美錦集團、山西亞太、美錦煤化工簽訂了一份《保證合同補充協議》,明確美錦集團將繼續為美錦煤化工履行原山西亞太保證合同中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同時,上海泰豪採取倒簽形式,與美錦煤化工簽訂了一份與原山西亞太能源管理合同,除了簽署主體不同外其他內容基本一致的合同。可泰豪科技未就該重要能源管理合同履約主體及保證合同主體變更、産生的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進行披露。

  江西省證監局下發整改通告

  鋻於泰豪科技上述資訊披露屢次違規,江西證監局在通告中稱,該公司時任董事長、現任董事陸致成,總裁楊劍,董事會秘書李結平對上述有關問題承擔主要責任。決定對泰豪科技、陸致成、楊劍、李結平採取責令改正措施。針對存在的問題“改過自新”,嚴格執行資訊披露相關制度,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專家:要罰到違規者有切膚之痛

  “近期,監管部門加大了打擊證券市場違法違規的力度。既懲罰了眾多的單位,也涉及多個市場主體的高管人員。”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會長郭鋒認為,一些證券欺詐現象,正是在資訊披露的違法違規上做文章來達到目的。

  針對市場上層出不窮的上市公司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問題,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金澤剛表示,如果沒有讓被罰者感到痛,這樣的處罰顯然沒有任何威懾力。此次股災事實證明,我國證券市場違規違法行為依然十分嚴重,治亂用重典,我們需要更嚴厲的處罰手段。成熟的市場都會經歷這麼一個用重典監管的階段。同時,對違法違規者依法打擊,還要做到“治市”不留死角,使每一個違法違規者都有切膚之痛,這正是讓受傷股民對市場恢復信心的重要一步。? (記者秦謙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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