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業:多而不強欠發展
- 發佈時間:2015-11-06 07:34:58 來源:甘肅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楊世智
面對經濟下行壓力之下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困境,越來越多的人將目光投向融資擔保行業,期望這一行業能夠迎難而上,探索出一條適合甘肅省情的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之路。
近年來,我省將融資擔保業作為破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不斷加大引導和扶持發展力度,成績可圈可點。然而,面對當前面臨的形勢,對比兄弟省市融資擔保業發展狀況,我省的融資擔保業發展仍處於“盆景”階段,尚未形成推動全局發展的“風景”,數量不少,卻實力不強,整個行業發展還需要一個“質”的飛躍。
縱向比較:實現突破性發展
縱向比較,“十二五”期間是我省融資性擔保業取得突破性發展的一個階段。
2011年初,省政府出臺《關於加強融資擔保業發展和監管工作的意見》,以解決市場主體融資擔保困難為宗旨,通過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等措施,引導和鼓勵企業資金、民間資本等社會資本積極參與融資性擔保業市場建設,拉開了全省融資性擔保業快速發展的序幕。
其中,為了向中小微企業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安全有保障的融資擔保服務,引導融資擔保業市場發展,2012年甘肅省公航旅集團發起設立了全省最大的國有融資性擔保機構——甘肅省融資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8億元。成立以來,該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資本金雄厚和國有資本的信用優勢,全力發揮金融杠桿的放大作用,不斷提高金融支農、支小、支弱的覆蓋面,先後在金昌、慶陽、天水等地設立了8家經營性分支機構,培育和扶持了一大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自主智慧財産權和核心競爭力的優質中小微企業,有效緩解了一批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截至今年9月末,該公司已累計擔保客戶1500余戶,累計擔保貸款115億元。
同時,為實現融資性擔保機構對全省所有縣區全覆蓋,2012年6月,全省58個貧困縣在同一天成立融資性擔保機構,面向涉農企業、小微企業和種養殖戶提供擔保服務,以此探索破解“三農”領域和貧困地區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為了進一步增強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完善擔保業的擔保機制和抗風險能力,今年5月,我省又以原甘肅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為依託,整體改建設立了省級再擔保機構,全面開始全省擔保再擔保體系建設。
截至2014年底,全省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數量已從2010年的123戶增長到了364戶,年均增長31.2%,平均每年成立新機構60家;實收資本總額由2010年的46.8億元增長到了220億元,年均增長47.2%,平均每年有34億元資金被“輸血”到融資性擔保業;在保責任餘額由2010年的73.2億元增長到了404億元,年均增長53.2%,市場以每年平均82億元的速度擴張;新增擔保額由2010年的69.8億元增長到2014年的326.9億元,年均增長47.1%,平均每年新增擔保額64億元。
橫向比較:多而不強
但橫向與全國兄弟省市相比,我省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發展現狀可以概括為四個字:多而不強。
從數量上來説,我省在全國屬於擔保機構數量較多的省份之一。按照省市GDP在全國的佔比測算,我省擔保機構數量應在90家左右,但實際上2014年底的動態數量達到了364家,佔全國擔保機構總數的4.4%,絕對數在全國各省區市中排名第11位。
但以擔保機構的“家底”、融資擔保放大倍數和盈利能力來比較,我省擔保機構與兄弟省市仍存在著很大差距。以2013年為例,據統計,當年全國融資性擔保機構戶均註冊資本已過1億元的“門檻”,而我省擔保機構戶均只有5444萬元,僅佔全國平均數的54.3%。“家底”不厚,只能“小打小鬧”。當年,我省擔保機構戶均融資擔保餘額只有0.95億元,而同其全國擔保機構戶均融資擔保餘額達到了2.71億元;我省融資擔保機構放大倍數只有1.5倍,低於全國平均水準0.84倍,也遠低於業內放大3-5倍的盈利標準。
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不斷加大,我省融資擔保業的“短板”也逐漸顯露。2014年,全省行業實現凈利潤4102萬元,但如果扣除資本金利息收入,行業整體虧損7350萬元。今年1-8月,有44家擔保機構退出市場,實收資本總額比上年減少20億元,在保責任餘額減少32億元;新增代償4.6億元,而去年全年代償額為1.3億元,2011年只有2481萬元。
俗話説:出水才看兩腿泥。我省擔保業實力如何,在市場實踐中一目了然。
未來發展:需要以問題為導向迎難而上
面對當前我省融資性擔保業發展現狀,政府部門和業內在感到焦慮的同時,也以“問題為導向”探索著未來發展之路。
其中,針對“多而不強”市場環境下産業的擔保機構不規範問題,前不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融資擔保機構註冊資本金銀行託管暫行辦法》和《甘肅省融資擔保業風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以銀行託管註冊資本金的方式,從根本上遏制擔保機構的不規範經營行為,並嚴厲打擊擔保機構從事高利放貸、非法集資等違法經營行為,消除行業風險隱患。同時,監管部門也從擔保機制的設立、退出、監管、風險提示、宣傳教育等機制入手,進一步完成監管機制。全省融資性擔保機構數量將從以前的“井噴式增長”限制到科學合理的範圍內,一年以上未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違法及嚴重違規的擔保機構,將被依法合規清退。同時,整個市場也將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優勝劣汰。
擔保機構100%承擔融資擔保風險,是我省融資擔保行業目前存在的另一個突出問題。對此,省再擔保集團建議加快建立“銀擔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各類風險基金聯結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同建立比例責任再擔保機制、財政風險補償機制,最終建立起“政府+銀行+再擔保機構+擔保機構+企業”共同承擔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實現多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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