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佈國資管理體制改革意見
- 發佈時間:2015-11-04 15:1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 李曉喻)中國國務院4日發佈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針對“政企不分”、“政資不分”、監管失當等問題提出了解決方案。其中,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成為亮點。
這份《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明確,改革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堅持權責明晰,強調要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依法理順政府與國有企業的出資關係;堅持政府公共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能分開,確保國有企業依法自主經營,激發企業活力、創新力和內生動力。
《意見》提出了四方面的改革舉措,其轉机變現行國有資産監管機構職能是一大重要內容。根據《意見》,國有資産監管機構應專司國有資産監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職能,不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要改進監管方式和手段,更多運用法治化、市場化監管方式,切實減少出資人審批核準事項,改變行政化管理方式。
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也是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意見》提出,將主要通過劃撥現有商業類國有企業的國有股權,以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注資組建的方式,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推動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是實現管資本為主的重要途徑,也是此次改革的關鍵所在。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要在足夠的空間和領域調整優化國有資本,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就必須具備一定資本規模,同時,戶數不宜過多。
圍繞如何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營效率,《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國有資本進退機制,制定國有資本投資負面清單,推動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
《意見》並強調,要“清理退出一批、重組整合一批、創新發展一批國有企業”,建立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快淘汰落後産能和化解過剩産能,同時推進國有資本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改革。
此外,《意見》還提出,將協同推進相關配套改革,包括完善法律法規、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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