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出險越少保費越低
- 發佈時間:2015-11-04 06:32:10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昕)商業車險改革試點在前期6省份試點的基礎上,將於2016年1月1日啟動第二批試點,其中就包括了廣東省,這也意味著,從明年起,對於駕駛記錄良好的惠州車主,將可享不同程度的保費優惠。
保費繳納按車輛折舊價計算
對於商業車險改革,惠州車主最為關心的莫過於車險改革後費率的變化。
根據新的商業車險費率制度,此次車險改革強調“風險與費率”掛鉤。換句話説,常出事故、風險越高的車主,付出的保費將越高,相反,駕駛習慣好、出險次數少的車主則可享受到更優惠的費率。
記者通過梳理首批已試點城市發現,如果車主上一年沒出險,費改後保費就可享受8.5折優惠;連續2年沒出險則享受7折優惠;連續3年則可享受到6折優惠。
反之,上一年發生多次賠款將按次數相應上浮費率,具體而言,上一年度出險賠款2次、3次、4次保費分別上浮25%、50%、75%,出現5次及以上的,保費則將直接翻倍。
除了出現次數與費率掛鉤,“高保低賠”問題也是此次改革一大亮點。
費改前,投保車輛無論過了多少年,投保時都要按照新車購置價來繳納保費,而在賠付時只按比例進行理賠;改革後,保費的確定與新車購置價脫節,改革後的商業車險保單上將新增一個折舊後的車輛價格。
舉例而言,某車主購買一輛20萬元的汽車,用了幾年後折舊下來價值10萬元,在費改前,車主每年投保時仍需按購置價20萬元來支付保費,但汽車全損理賠時,保險公司卻只按10萬元進行賠付。
不過,從明年開始,這種“高保低賠”的問題可以得到解決,即車主僅需按照折舊價10萬元計算保費。
保險公司提供“代位求償”服務
“新商業車險條款中,費率系數更加細化,在影響車險定價因素中增加了‘車型’項。”惠州市保險行業協會方面介紹,“車型”項是指具體車型的配件價格之和與整車銷售價格的比值,比值越高,後續使用過程中需要支付的維修費用就越高,車損險保費相對也高。
比“車型”項更引人關注的,還有保障範圍的擴寬。
從試點城市的條款來看,記者發現,新條款擴大了保險責任範圍,提高了保障服務能力,其中,就為車主增加了“代位求償”權利。
如果投保車主遇到對方負全責的保險事故,對方卻因投保額不足或沒有能力進行賠償,對於車損方面,投保車主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此後再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此外,司機的家人也列入了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範圍,“自家車撞自家人”不能獲賠的情況有望得以解決。
“改革試點工作在廣東還沒有正式開始,惠州車主能享受到的具體價格優惠等情況尚不能確定。”惠州市保險行業協會方面透露,目前保監會對於車險費率改革試點相關文件還未下發,具體實施細則也有待公佈,待相關文件下發後,協會將全力配合試點工作,加強對惠州財産保險公司和從業人員的培訓,開展改革新政宣傳工作。
自今年6月1日起,各財産保險公司在黑龍江、山東、廣西、重慶、陜西、青島6個試點地區全面啟用新版商業車險條款費率,保監會曾發佈數據,試點地區消費者保費支出較去年下降的保單佔比為77.6%,絕大多數低風險消費者獲得車險保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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