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別抹黑“一物一確認”

  • 發佈時間:2015-11-04 03:29:31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陳璽撼

  近日,國美線上和百聯E城兩家電商因拒不執行“一物一確認”制度,被上海市消保委公開約談。所謂“一物一確認”,就是網售商品如果購買後不能退貨,經營者應事先通過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並設置提示程式,採取措施或技術手段,供消費者確認。這條規定已被寫入上海消保條例。

  修訂後的上海消保條例施行至今逾半年,商家顯然不能拿“不熟悉政策”作為不執行“一物一確認”的藉口了,那麼,上述兩家電商為何還明知故犯?對此,商家的解釋是怕執行“一物一確認”後影響銷量。

  這一解釋站不住腳。執行“一物一確認”,會減少消費糾紛,因為經營者在消費者掏錢前把不能退貨的情況都説清楚,消費者再下單購買就是同意經營者提出的約定,在此前提下,消費者若再要提出退貨就是不履行約定、不講道理了。相信經營者如此公開透明之後,大多數消費者會認可,會更加願意購買其商品,怎會有影響銷量一説呢?

  恐怕“擔心銷量”還只是個藉口。想像一下,假如電商的網頁上滿屏儘是不能退貨的商品,你會怎麼想?相信看到如此小氣的電商,沒幾個消費者會願意購買。可見,拒不執行“一物一確認”的商家,背後其實是對自家商品品質沒有信心。

  今年市消保委曝光的三星、歐珀等手機預裝軟體無法卸載的問題,就是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的典型。最後從問題曝光到兩家手機廠商服軟,也花費了近4個月,消保委為此動用了公益訴訟這一維權渠道。如果換成是勢單力薄的消費者個體,要讓企業低頭何其難?

  所幸,越來越多類似“一物一確認”這樣規制經營者的條款被寫入相關的法律法規,不遵守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奉勸難以適應的電商別再把心思用在抨擊和抹黑新規上,要知道,順應新規、誠信經商才是大勢所趨,靠“不能退貨”強賣商品,此路已不通了。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