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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畢業生挪公款80萬美金炒股失敗 潛逃11年後自首

  • 發佈時間:2015-11-03 15:3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仲加傑

  原標題:清華畢業生在香港公司挪公款80萬美金炒股 潛逃11年看紅通令自首 上午受審認罪

  法制晚報訊 (記者洪雪 曹博遠)清華畢業生仲加傑在香港公司挪公款80萬美金炒股,潛逃11年看紅通令自首。今天上午,許加傑涉嫌挪用公款罪在一中院受審,在法庭上,許加傑認罪。

  清華大學畢業後,仲加傑被分到中國五礦集團公司工作,後被派往香港分公司工作。在香港炒股賠錢後,他陸續挪用公款80萬美元貨款填補窟窿,最終因無法歸還潛逃。此後,公安機關發佈紅色通緝令,2014年,在網上看到有關部門發佈的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後,已經潛逃11年的仲加傑投案自首。

  檢方指控,1999年至2000年間,仲加傑利用擔任香港企榮貿易有限公司業務經理的職務便利,在代表本公司向順德市安達集裝箱製造廠有限公司催收貨款的過程中,採用收取貨款不入賬的手段,將本公司公款8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662萬餘元)匯入香港大福財務公司,用於個人炒股。案發後,上述錢款均未歸還。

  2014年12月29日,許加傑向一分檢投案。法晚記者(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獲悉,今天上午,許加傑涉嫌挪用公款罪在一中院受審。在法庭上,許加傑認罪。

  相關判決

  妻子曾向法院申請其失蹤

  據了解,許加傑的妻子張某曾于2013年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仲加傑失蹤。

  《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從法院判決書看到,仲加傑的妻子訴稱,丈夫仲加傑于2000年與工作單位中國五礦集團公司發生經濟糾紛,後被單位辭退,自此去向不明,至起訴時未有音信,現仲加傑下落不明已滿二年,因此申請要求宣告仲加傑失蹤,並要求為仲加傑的財産代管人。

  西城法院于2013年2月25日作出民事判決,宣告仲加傑失蹤,並認定張某為仲加傑的財産代管人。此後,張某將中國五礦集團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五礦公司將分給仲加傑的房子的房産證交給張某。

  五礦公司則稱,仲加傑因挪用公司80萬美元貨款事發後潛逃,造成公司實際財産損失。公司報案後,公安機關發出紅色通緝令,但是一直沒有將仲加傑緝拿歸案。雖然涉案房屋的産權人是仲加傑,張某不能證明該房産是其合法所有。根據五礦公司的規定,仲加傑的房産證只能由其本人領取,領取時還要繳納所欠物業費等。

  最終法院以該案不屬法院受理範圍,駁回張某的起訴。

  2013年12月17日,西城法院對張某申請仲加傑失蹤一案再審,並於2014年5月19日作出判決,認定仲加傑涉嫌犯罪已潛逃,仍在追捕期間,不符合宣告失蹤的法律條件,因此判決撤銷此前作出的宣告仲加傑失蹤的民事判決,駁回張某的申請。

  (記者洪雪攝影曹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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