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將每月公積金還款額上限提高到60%
- 發佈時間:2015-11-01 10:53: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廣西將每月公積金還款額上限提高到60%,公積金餘額不足時,可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
廣西提高個人住房貸款實際額度以滿足借款人購房需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月收入扣除月還款額後,仍超過基本生活費標準的,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計算。按照以前的規定,公積金的每月還款額不能超過收入的50%。如某職工每月收入10000元,在保證基本生活費標準的情況下,每月最高只可還款5000元,按60%計算後每月可最高還款6000元。
此外,繳存職工發生住房消費本人住房公積金餘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只需經其同意並出具相關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