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立法強化海洋環境保護
- 發佈時間:2015-10-31 07:42: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電(記者 楊維漢 崔靜)約佔地球表面積49%的國際海底區域是全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産。為了避免因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活動管控不當而造成區域海洋環境破壞,30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的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草案設立專章,強化對海洋環境保護的規範。
草案規定,從事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活動的承包者應當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利用可獲得的先進技術,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控制勘探、開發區域內活動對海洋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其他危害。
草案提出,承包者應當依照合同和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研究勘探、開發區域的海洋狀況,確定環境基線,編制勘探、開發活動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制定和執行環境監測方案,監測勘探、開發活動對勘探、開發區域海洋環境的影響,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作,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草案要求承包者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發出警報,報告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採取一切實際可行與合理的措施,防止、控制對人身、財産、海洋環境的損害,視情況與其他承包者合作應對突發事件。
在罰則方面,草案規定了行政處罰和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也規定了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