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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送審稿公開:衛計部門應現場協調重大醫療糾紛

  • 發佈時間:2015-10-31 07:51:47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張璐  責任編輯:吳起龍

  衛計部門應現場協調重大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公開徵求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30日就《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條例送審稿要求,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或者因醫療糾紛引發涉醫違法犯罪案事件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近年來,醫療糾紛愈演愈烈,暴力傷醫案件不斷出現。條例送審稿強調,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實施危害患者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篡改、偽造、隱匿、銷毀或者搶奪病歷資料。

  修訂説明指出,原《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已不適用。另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被質疑公正性。此次修訂中,醫療糾紛處理增加人民調解的渠道。明確借鑒司法實踐經驗,患方當事人提出賠償請求的,醫患雙方當事人原則上應當通過人民調解、訴訟等渠道解決,將醫療糾紛處理由醫院內引向醫院外。

  另外,條例送審稿還明確,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不再直接進行醫療糾紛民事賠償的處理,同時增加規定:對重大醫療糾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進行現場指導、協調,引導醫療糾紛當事人依法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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