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行記分管理保政府採購規範運作
- 發佈時間:2015-10-30 19:29:4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近日,青海省財政廳制定印發《青海省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記分管理辦法》。
《辦法》針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在內部管理、採購代理實務等方面的不同情況,由全省各級財政部門採取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對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進行記分管理。任何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在為期12個月的記分週期內被記滿12分的,由各級財政部門對其進行期限為15日至30日的行政糾錯(整改)處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出現兩次記滿12分的,由青海省財政廳按照相關規定暫停或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其在該省開展政府採購代理業務。截至目前,青海省財政廳已對3家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作出了行政糾錯(整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