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法于治,法治落地”
- 發佈時間:2015-10-30 06:33:53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施維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結晶,也是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然而,長期以來,在基層農村地區,“農民信力不信法、信訪不信法、信鬧不信法”,基層政府和幹部“依權決策、依威行政、依力治理”問題普遍存在。讓法治止于紙上,難於施行。
這一問題如何破解?近年來,湖北省恩施州以“律師進村,法律便民”為載體,探索出一條加強山區法治建設的有效路徑。10月20日上午,在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一週年之際,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在京主辦“‘寓法于治,法治落地’——恩施州‘律師進村,法律便民’改革創新經驗新聞發佈和經驗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政府官員、法律人士及媒體記者共同展開深入研討。
湖北省恩施州作為集“老、少、邊、山、窮”為一身的少數民族自治州,2013年每人平均GDP排名湖北省倒數第一,滯後的經濟發展伴隨著有限的公共服務;同時,民眾法治觀念較為淡薄,全州僅有337名執業律師,法治資源不足且覆蓋不均更是進一步拉低了社會治理水準,維穩壓力巨大,陳情在全省排位第三。
面對諸多挑戰,2013年恩施州委州政府探索出了以“寓法于治,法治落地”為核心的地方改革新樣本。以“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為契機,將法律顧問引向農村,將法律服務引入農民日常生活,逐漸探索出了一條法治落地的有效實現路徑。具體做法主要是:一,重塑法治資源進村。恩施州以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聘請律師顧問進鄉村。鄉鎮建立一個法律顧問團,村(居)有一名法律顧問。律師作為“第三方”,免費為政府提供決策諮詢,讓政府成為守法示範者;二,牽引法治服務到戶。每家農戶都有“法律便民服務卡”,農民可通過此卡隨時隨地諮詢律師。通過開發視頻面對面系統、法治案例數據庫,能讓農民足不出戶遠端諮詢,避免了農民跋山涉水找法律的困擾。開展“一戶一名法律明白人”普法教育,採取集中培訓和分散培訓的方式,邀請律師、司法所人員定期為各村農戶、普法宣傳員等進行法治培訓,倡導法律明白人當戶主。三,培育法治文化入心。培育農民法治信仰是山區法治建設的“基礎工程”。恩施州將普法單元從鄉鎮、村調整為小組、院落,精心打造普法書屋、法律宣傳櫥窗與燈箱,策劃法治電視節目,開展法治文娛活動,在聊天中説案釋法等,讓農民樂中學法,活學活用。在法治文化建設中,注重道德、俗約與法治的交融。通過組織人們學唱“公民道德歌”,修訂村規民約,融法入俗,化法為約。
中國農村研究院執行院長鄧大才教授代表課題組彙報時説,恩施州的治理改革成效顯著,特點鮮明。第一是堅持市場導向,引入競爭機制,變“行政命令”為“市場服務”,變“統一服務”為“獨立服務”。第二是政府示範,推動各級黨政部門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引入律師參與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審查,並做出相應的風險評估,變“拍腦袋決策”為“依法決策”,變“拍胸部蠻幹”為“依法辦事”,變“拍屁股走人”為“依法追責”。第三是多元參與,以“律師進村”為載體,吸納鄉賢能人、社會組織廣泛參與,改變傳統政府“一權獨大”問題。第四是規則塑造,矛盾糾紛縱向上實行層次調解,橫向上進行分類處理,由一系列環節、規則將人們的行為規範化、程式化,讓人們養成走程式、守規則的意識。第五因地制宜,類型多樣,整體推動的同時又考慮了地域、文化差異。第六是治理融合,即將現代治理元素植入到現行治理體系之中,循序漸進地加以改造,降低改革成本。
據了解,自活動開展以來,全州法律顧問共解答法律諮詢12.5萬餘人次,參與調處糾紛7900余起,為相關部門提供法律意見書1400余份。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零發生;赴省進京非正常陳情分別下降60.4%和
36.8%。
中國農村研究院院長徐勇教授認為,恩施州改革實踐最大的價值在於“寓法于治,將法的元素植入治理之中,讓法治從理念、制度落實到人們日常生活之中,內生出法治意識、法治行為,使法治落地生根,實現基層治理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