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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與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探索法治政府協同創新方式

  • 發佈時間:2015-10-29 16:3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萬祥 朱秋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9日訊(記者李萬祥 通訊員 朱秋菱)10月29日下午,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與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交流合作協議簽約儀式暨行政審判體制改革與跨行政區劃法院發展研討會在北京四中院召開。應松年、馬懷德、莫于川、余淩雲、周漢華等行政法領域知名專家齊聚北京四中院,見證了北京四中院與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這份《戰略合作暨法治政府協同創新框架協議》的簽訂儀式。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該協議的簽訂,是在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政法委、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關於實施高等學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雙千計劃”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立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的指導意見》《關於建立法律實習生制度的通知》以及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計劃的意見》,協同推進中國政法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北京大學共同組建的法治政府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的大背景下,北京四中院與中國政法大學的一次戰略性合作。

  根據協議,北京四中院作為中國政法大學教學科研實踐基地,政法大學為北京四中院審判業務研究提供智力支援和教育培訓。雙方具體合作包括:互邀有關專家舉辦學術講座和專題報告;提供學術資訊,包括研究出版物及資料的互換;合作開展有關領域的科學研究工作;合作舉辦學術研討活動;雙方組織的相關國內、國際學術活動優先邀請對方參加;合作開展人才培養、科研成果出版、教學實踐等活動;雙方共同開展法制宣傳、社會服務等活動。

  同時,協議明確了雙方權利、義務:四中院可選派優秀法官到中國政法大學進行授課,擔任實踐教學導師,跟隨法大法治政府研究院導師進行研修和學習。法大法治政府研究院學生可參加庭審觀摩、實踐鍛鍊和實習提供支援。四中院可按有關規定和審判工作的需要,邀請法大法治政府研究院的教學科研人員進行授課以及挂職鍛鍊。四中院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審判工作的需要,從法大法治政府研究院學生中聘用法律實習生,併為其指定導師;四中院為法大法治政府研究院的相關課題調研等實踐活動提供支援。法大法治政府研究院應根據有關規定和教學計劃的安排,為四中院選派的優秀法官授課和參加進修學習提供必要的支援。法大法治政府研究院可以選派教師到四中院進行挂職交流,可以選派一定數量的學生到四中院參加庭審觀摩、實踐鍛鍊和實習。法大法治政府研究院接受四中院邀請,選派專家、學者為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提供法律諮詢或論證意見。雙方在合作進行課題研究的過程中,認真履行職責,確保課題順利完成,成果共用。雙方應對本方選派參加交流合作的人員提供時間和物質上的保障等。為確保協議落實,雙方還建立了負責人定期協商機制,就年度合作事宜進行磋商。

  合作協議簽訂後,北京四中院吳在存院長介紹了跨行政區劃法院建設發展方面的情況,專家學者發表各自對跨區法院審判行政案件的看法,專家、學者與四中院有關部門領導、行政審判一線法官就跨區法院行政審判現狀與未來展開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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