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用“國標”規範快遞三輪車
- 發佈時間:2015-10-29 06:34:02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公佈的《國務院關於促進快遞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我國將基本實現鄉鄉有網點、村村通快遞。《意見》還明確,將研究出臺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以及生産、使用、管理規定。
目前,對於快遞業電動三輪車的配置、時速等,我國還沒有專門的規定,依然沿用《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定:合格電動車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品質(重量)不大於40公斤。然而,快遞行業與其他行業不同,送快遞的距離較長,對續駛里程要求較高。而且,快遞三輪裝載貨物較多,如果速度過快,可能造成危險情形。正因如此,對於快遞業的電動三輪車制定專門的細化標準,很有必要。
對上述問題,國家郵政局此前對外發佈的《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曾作出規定。比如,快遞三輪車最高車速應不大於15公里/小時,這種規定顯然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幾率。再比如,一次充電後,續駛里程應不小于50公里,並只準乘坐駕駛人1人,則是基於快遞配送距離較長的考量等。這些規定若能被吸收進“國標”,顯然有助於快遞運送安全高效,有利於快遞業的健康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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