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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個省份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調查

  • 發佈時間:2015-10-28 07:50: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王景爍 王思遠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由國務院2005年頒布的《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顯示,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的,應當給予一次性補償。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具體補償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2014年4月,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中心專家曾透露,全國已有23個省(區、市)正式頒布異常反應補償辦法。

  中國青年報記者日前就全國除港澳臺之外的31個省(區、市)進行逐一調查,發現目前只有貴州一省暫未正式頒布相關文件。在具體的補償款項裏,個別省份如河北、浙江、四川、黑龍江等地,除基本費用外,不再另行支付醫療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暫未頒布相關文件的貴州曾出現較嚴重的疫苗不良反應事件

  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自國務院頒布《條例》後,各省(區、市)陸續出臺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

  近5年是各省份出臺、實施補償辦法比較集中的時期,2011年,共有山東、黑龍江、四川等7省份開始出臺相關文件。今年,上海、湖北等4地,又先後頒布了補償的依據。相較之下,青海省最早,在2008年6月16日便下達了關於印發《青海省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

  但仍有省份暫時缺乏相關資訊。目前,據國家疾控中心官方網站資料及相關專家透露,貴州還未正式頒布相關條文。2015年10月19日,貴州省衛計委及疾控中心工作人員證實了這一點。值得注意的是,貴州此前發生過較為嚴重的疫苗不良反應事件。

  今年6月17日,貴州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曾在官方網站回應,該省原衛生廳于2013年便草擬了《貴州省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試行)》,2015年2月,省衛生計生委對草擬的補償辦法進行了調整、修改,並完成了各地、各有關部門徵求意見。

  該回應稱,截至當日,該文仍在與各部門會簽過程中,“力爭在2015年年內實施”。

  個別地區不另行支付其他醫療費用

  《北京市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試行)》中提到:“本市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給予一次性補償,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在預防接種工作經費中安排,實行一次性結算。”

  目前,各地的具體補償方式雖然有著或多或少的差異,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均為“一次性”。

  限定次數的同時,還有區分其他補償費用類型之説。

  參照北京的補償辦法,一般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金額計算會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基本費用。廣東省在此基礎上增加“傷殘鑒定費”“交通費”;河南省將“伙食、住宿補助費”納入標準。

  然而,河北、浙江、四川、黑龍江等地,明確表示除了基本費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上述費用。

  補償金額及年份上限不一

  縱觀各省(份)補償辦法,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對於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受種者嚴重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的對象,多數地區參照衛生部2002年頒布的《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採取區分損傷等級等劃分。

  各省份普遍將上一年度該省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作為基數,制定相應的補償系數進行金額的計算,或設定最高補償金額及年份的上限。

  也就是説,因為各地的收入等客觀情況不同,每個地區的實際補償金額存在差價是“有情可原”的。然而,有些地區面對同樣的損傷情況,補償的年限標準卻相差較大。

  根據北京市出臺的辦法,死亡補償金按照發生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時北京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補償20年。而河北省最長補償年限為10年。

  其他地區,還有進一步的劃分。如海南省,規定死亡補償金最多可以補償15年。內蒙古則更為細緻,限定“18周歲以下(含18周歲)死亡,補償10年;18周歲以上死亡,補償15年”。

  韶關學院法學院副教授劉洪華統計,以一起2014年發生的因疫苗導致未滿周歲受種者死亡的案例為例,依照補償辦法,在湖南省,其僅能獲得最高一次性補償3萬元,而在北京,則可獲得80.642萬元,達到了湖南省補償費的26.8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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