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相互保險公司發展一瞥
- 發佈時間:2015-10-26 07:56: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相互保險公司,實際上是以公司制運作,由投保人作為公司所有人的一種保險組織形式。相互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天然地與保險分散風險、互助共濟的特徵契合。
早期的相互保險基本上不存在法律的明確約束,而是通過互助保險組織的章程或合同條款來確立投保人與公司間的關係。德國的科達生命、日本的第一生命保險相互公司和美國一些針對特定行業的産險公司都是在這一階段成立的。
在20世紀初至中葉,相互保險步入了發展的黃金時期。1901年,德國、日本正式確認了相互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英國在《1856年相互保險法》出臺之前100多年,相互保險就已經存在,立法不過是確認了相互保險的法律地位而已。
美國,從1900年至1936年間,至少有15家股份制的人壽保險公司轉變為互助公司,其中包括當時3家最大的保險公司:大都會、保平和寶德信。
在20世紀末,相互保險公司逐漸式微。90年代後期以來,國際上出現了非相互化浪潮,許多大型相互保險公司轉制為股份制的保險公司,例如法國安盛、美國大都會等等。有很多因素共同促成了這一轉型,如在全球化競爭環境下保險公司的規模化經營對資本市場的需求、新技術的出現、消費者需求的改變、企業經營行為模式的轉變,以及對管理層的激勵等。
2014年,按照資産規模排名,扣除再保險公司,排名前50的保險公司中共有9家相互型保險公司,日本2家,美國7家。當中有5家專門經營人身險業務;1家專門經營財險業務;2家既經營人身險,也經營財險業務;1家經營人身險、財險和再保險業務。
《 人民日報 》( 2015年10月26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