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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核桃”涉嫌虛假廣告經常喝真能補腦嗎

  • 發佈時間:2015-10-24 18:22: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六個核桃”涉嫌虛假廣告 經常喝真能補腦嗎

  那些年,總有一些廣告詞就像洗腦神曲,常駐腦海揮之不去。比如“羊羊羊”、比如“腦白金”……

  這個家族的一員,也少不了“六個核桃”。對它的熟悉也是因為一句廣告詞:“經常用腦,多喝六個核桃。”

  但最近,將“六個核桃”推上風口浪尖引來信任危機的,也是因為這句廣告詞。

  一紙訴狀——劉殿林在今年8月28日將六個核桃廠商、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北京市順義區法院。

  一份材料——職業打假人王海近日向工商總局郵寄了材料,讓六個核桃“涉嫌虛假廣告”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錢報記者昨日走訪了杭州多家超市,儘管杭州市場的銷售沒有太大波動,但多家知名超市負責人稱,他們也在關注該事件的最新進展,一旦確定有問題,他們可能將該産品集體下架。

  而對於全國各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和法律界人士來説,這次處理結果,很可能成為一次對未來類似事件的標桿式判罰。

  對“補腦”的質疑

  行內人一直犯嘀咕

  對於“六個核桃”最早的公開質疑,來自職業打假人劉殿林。他在今年8月28日將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六個核桃”)告上了法庭。他認為六個核桃的電視廣告有誤導消費者之嫌:經常用腦,多喝六個核桃——這樣的語言可能存在邏輯倒推誤導,即“只要多喝六個,就能健腦”。

  最近,曾在杭州職業打假圈享有很高知名度的職業打假人王海也向國家工商總局郵寄材料,對六個核桃的廣告宣傳提出質疑。他認為,核桃是否真的補腦沒有臨床證據,而六個核桃用廣告詞達成了一種“該種飲料就是補腦的”消費聯想——這種巧妙的誤導,會讓消費者産生誤解。

  實際上,相關質疑,在圈內一直都有。

  “去年年底我們就和市場監管方面有過溝通,但最後沒能得到受理。”杭州一位專職打假人對錢報記者説,不少行內人都對那句廣告詞進行過質疑。“職能部門認為找不到處罰的依據,也無法找到‘六個核桃’的具體違法結點,所以最後只能認為是打擦邊球。”

  不過這種“擦邊球”可能會在今年9月1日後改變——史上最嚴苛的新廣告法實施。其中有這樣一條規定:“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消費者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屬於虛假廣告。

  “我們的確接到過類似的反映和投訴,但此前依據相關法條,六個核桃的做法很難被界定為‘虛假宣傳’。”杭州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説,如果出現宣傳內容與商品或服務的客觀情況不符情況,比較容易取證、查證,但六個核桃産品本身應當説沒問題,很難去界定,更不用説處罰。

  這是此前工商部門對於如何處理“六個核桃”相關質疑的糾結所在。

  錢報記者昨天也試圖多方聯繫六個核桃的生産商未果,即使是全國售後服務電話也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此前該公司在接受國內某媒體採訪時的表態成為唯一回應——河北養元智匯飲品有限股份公司劉亞鵬説,沒有明確的判斷標準或者實驗結果能證明核桃有健腦功效,公司也從來沒有説過六個核桃有健腦的功效。

  杭州多家超市表態:

  若確認有問題,將集體下架

  消費者的看法呢?錢報記者昨日走訪了杭州的多家超市,並隨機採訪了50位買家。

  杭州慶春路世紀聯華超市裏,各式各樣的飲料佔據了近十個貨架,“六個核桃”放置在正中,上下五排都擺滿了各款同係産品。

  “如果不補腦,為什麼讓經常用腦的人喝?”30多歲的施女士説,她每天都給上中學的兒子喝一罐,“讀書最費神,喝了這個應該有好處。”

  20分鐘內,有9人先後購買了“六個核桃”,生意看著很不錯。

  “六個核桃啊,一直以來都賣得不錯。”杭州物美超市一名飲料區的工作人員對於傳聞很不解,“沒有補腦功效?廣告宣傳難道是假的?”

  受訪的50位消費者中有46人都覺得,“六個核桃”應該對益智、補腦有好處,只有4人看到了最近的相關新聞,才覺得有些吃不準。

  但突然而至的質疑已讓超市方面開始擔心——採訪中,多個知名超市品管部、質管部的負責人稱,一旦確定“六個核桃”有問題,他們可能會在第一時間將該類産品集體下架。

  若判定“虛假廣告”

  將給各地執法提供法律支撐

  “這(打官司)應當是一種最有效的方法。”浙江君安世紀律師事務所梅寧律師認為,這或許會對新廣告法中“引人誤解”標準進行界定,而這種界定會給各地的行政執法提供支撐。

  梅寧説,2015年9月1日起實施的新廣告法是自1994年通過廣告法至今的第一次修訂。除原文保留8條外,其他均有所改動和補充,其規定之嚴格,被稱為“史上最嚴廣告法”。

  而“虛假宣傳”在《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廣告法》、《産品品質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多部法律法規中均有涉及,處罰部門不同、處罰標準各異。

  “在何種情況下適用何法?‘引人誤解’這一規定到底該怎麼解讀?這些問題的意義,往往大於事件本身。”梅寧説,如果法院真的認定“六個核桃”的宣傳是一個虛假廣告,那很多打擦邊球的廣告就被納入到虛假廣告的範圍,這將有力遏制虛假廣告濫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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