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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訊自控終止重組 深交所“問詢”背後誘因

  • 發佈時間:2015-10-23 07:5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王炯業) 萬訊自控 並購亞洲電力的重組預案發佈僅隔1個月便“戛然而止”,今日深交所[微網志]就公司終止重組的事宜發出了關注函。

  回查資料,9月22日,停牌約三個月的萬訊自控發佈了重組預案,公司擬以“定增+現金”的方式收購亞洲電力100%股權,作價7億元。其中,擬以14.14元每股向龍佳寶投資、駿龍投資、斯普蘭德、東方富海、新能源創投、信諾匯智、前海紫金港、清源投資等八名交易對方定增3805.69萬股,並向亞電國際支付現金1.62億元;並擬向不超過五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募集配套資金3億元用於支付現金對價及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然而,到了10月20日,公司董事會稱,因標的公司難以完成業績承諾,決定終止本次重組,並取消原定於10月30日召開的股東大會。

  萬訊自控重組毫無預兆的終止遂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關注。關注函指出,10月16日公司發佈的股價異動公告稱,“本次擬購買資産目前體現出較強的盈利能力”,“上述利潤承諾係亞洲電力根據自身經營計劃、已簽訂的銷售合同及其市場和業務拓展計劃,基於謹慎性原則預計的,亞洲電力股東和管理層對完成上述利潤承諾有較大把握。”然而,此後公司話鋒一轉,根據10月20日的公告,標的公司“近期數個重要的投標項目均未中標”,“同行業大部分競爭對手投標價格均有下降,亞洲電力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風險,使得亞洲電力能否完成《盈利預測補償協議》約定的業績承諾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因此,交易方提出了終止重組。

  從時間上來看,兩份公告的僅相差4天,前後的體現出交易標的的情況卻是天差地別,令人疑惑的是,在如此短的時間內,一家公司的情況怎麼就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由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説明上述兩次資訊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及資訊披露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另外,還需説明10月20日公告的詳細情況,以及公司了解到此情況的時點,並提供相關證明。

  既然重組已終止,各方的應承擔責任及義務也需明示。對於交易方而言,關注函指出,根據雙方簽訂的《深圳萬訊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産的協議》第20.1條,請説明交易對方在此事件中應承擔何種責任及賠償義務。

  對於公司而言,關注函認為,公司決定終止重組對股價造成負面影響,投資者遭受較大損失。請説明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履行了應盡的職責及資訊披露義務,在此事件中應承擔何種責任。

  至於仲介機構方面,深交所指出,仲介機構審計了標的公司近兩年一期財務報表並據此對標的公司進行盈利預測。請説明相關仲介機構是否獲取並關注到標的公司三季度財務報表及在手訂單情況,在審核中是否盡責及應承擔的責任。

萬訊自控(300112)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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