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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糾紛30日內可解決

  • 發佈時間:2015-10-21 02:32:17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牛穎惠)昨天,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與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建立保險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未來保險糾紛案件將更多以事前調解方式解決。

  調解對接機制是指在立案前通過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同時在訴訟中,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由法院出具《委託調解函》。當事雙方達成調解合意後,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相應司法確認。通過分流調解,很多保險糾紛不必進入司法程式,將有利於解決保險糾紛。

  自2010年以來,本市各類涉保糾紛年均達2.3萬件,且糾紛案件呈現逐年上升態勢,激增的案件與司法資源矛盾日益凸顯。其中,80%以上的保險糾紛由四中院及其下轄的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管轄審理。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保險糾紛進入到立案階段,如果通過法院解決,全過程至少要3個月至半年。目前通過行業部門進行調解,最短20天就可以解決,最長30個工作日就可以調解執行。

  據北京四中院方面介紹,目前四中院和北京鐵路法院審理的1500余件保險糾紛案件,調撤率已經接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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