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企業廣東益民被摘牌 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 發佈時間:2015-10-20 00: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繼浙江易士之後,央行又摘了一家第三方支付的牌照。這家名為廣東益民旅遊休閒服務(下稱廣東益民)的公司,在去年被爆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9億多元。
10月20日,騰訊財經發現,在央行官網行政審批公示欄中,廣東益民同浙江易士一樣,被列入已登出許可機構,登出日期為2015年10月8日。
兩家機構均于2011年12月22日同一批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且業務類型都屬於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浙江易士於今年8月24日被央行登出,成為首家被摘牌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央行在隨後的公告中稱,浙江易士存在大量挪用客戶備付金、偽造變造交易和財務資料、超範圍經營支付業務等重大違規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央行依法登出該公司《支付業務許可證》。
央行並沒有公告此次廣東益民被摘牌的原因。但一位不願具名的央行人士告訴騰訊財經,廣東益民被摘牌,與該公司涉嫌非法吸儲有關。
資料顯示,廣東益民的法定代表人、“華南機票大王”陳澤良去年9月因病去世,隨後,廣東益民涉嫌非法吸儲、資金鏈斷裂的消息被曝出。
2015年2月,廣州市檢察院發佈消息稱,廣東益民通過銷售“加油金”系列産品,非法吸納資金9億多元,並依法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五名參與銷售的嫌疑人進行批捕,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機構已超過270家。隨著登出牌照的開端,上述央行人士透露,預計下一步還會有相關機構被摘牌,原因主要集中在挪用備付金這一塊。
央行在8月份的公告中稱,支付機構經營必須堅持依法合規,不能觸碰監管紅線。保障客戶備付金安全是人民銀行對支付機構實施監管的重中之重,不得挪用客戶備付金是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經營的一條紅線。
對於擅自挪用客戶備付金、肆意損害消費者權益和破壞支付市場秩序、存在重大支付風險隱患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人民銀行將“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