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面清單試點兩年後將全國推開
- 發佈時間:2015-10-20 01:00:09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參考報》記者19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負面清單”這一創新改革制度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配套措施。《意見》明確提出推廣的時間表:從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區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從2018年起正式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指國務院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在我國境內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級政府依法採取相應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核心是把握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的關係,使二者既劃清界限又保持銜接。”國家發改委體改司負責人19日解讀稱。《意見》明確,負面清單主要包括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適用於境內外投資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是對各類市場主體市場準入管理的統一要求;外商投資負面清單適用於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經營行為,是針對外商投資準入的特別管理措施。
哪些內容將列入負面清單一直是業內最為關注的。(下轉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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